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交貨條款英文解釋翻譯、交貨條款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delivery clause; term for delivery

分詞翻譯:

交貨的英語翻譯:

deliver the goods; delivery
【經】 deliver goods; delivery

條款的英語翻譯: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專業解析

交貨條款(Delivery Terms)是國際貿易合同的核心組成部分,明确買賣雙方在貨物運輸中的責任劃分、費用承擔及風險轉移節點。其漢英對照定義及法律依據如下:

  1. 定義與法律框架

    交貨條款的英文對應術語為“Trade Terms”或“Delivery Terms”,國際商會(ICC)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20)是全球公認的标準化解釋體系,涵蓋11種術語,如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貨)和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險費運費)。這些術語受《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31-34條支持,規範跨境交易中的義務履行。

  2. 核心術語解析

    • EXW(Ex Works,工廠交貨):賣方僅需在指定地點(如工廠)備貨,買方承擔全部運輸風險及費用(ICC, Incoterms® 2020規則A2/B2)。
    • CIF(成本加保險費運費):賣方負責出口清關、運費及最低險别保險,風險于裝運港轉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45條)。
  3. 風險與責任劃分

    根據Incoterms® 2020,風險轉移節點與費用分配嚴格對應。例如,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稅後交貨)要求賣方承擔進口關稅及全程運輸風險,而FCA(Free Carrier,貨交承運人)則規定買方自指定地點接管後承擔風險(ICC指南第8章)。

  4. 實踐應用與争議防範

    世界貿易組織(WTO)建議企業根據運輸方式(海運、空運或多式聯運)選擇匹配術語,并明确約定争議解決管轄法院或仲裁機構(《國際貿易法律實務指南》第4.2節)。例如,信用證支付條件下,CIF術語需與UCP 600條款銜接,避免單證不符導緻的拒付風險。

引用來源:

  1. 國際商會《Incoterms® 2020》官方解釋文件
  2.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
  3. 中國《合同法》
  4. 世界貿易組織貿易實務指南

網絡擴展解釋

交貨條款是買賣合同中規定貨物交付條件的核心内容,主要涉及交貨時間、地點、方式及責任劃分,确保交易雙方對交付流程有明确預期。以下是具體解析:

一、基本定義

交貨條款是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貨物交付規則,明确賣方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轉移貨物所有權給買方。其本質是法律意義上的物權轉移依據,賣方完成交貨後,買方即産生付款義務。


二、核心要素

  1. 交貨時間

    • 通常規定為時間段而非具體日期,例如“2025年6月底前”或“收到信用證後30天内”。
    • 國際貿易中需考慮貨源、運輸周期等因素,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盡快交貨”)。
  2. 交貨地點

    • 國内貿易多為買方指定倉庫或賣方營業地;國際貿易則涉及裝運港(如FOB上海港)或目的港(如CIF紐約港)。
  3. 交貨方式

    • 包括運輸責任劃分(如賣方承擔運費及風險至指定地點)、包裝要求等。
    • 國際貿易常用術語:
      • FOB(裝運港船上交貨):賣方負責裝船前費用及風險;
      • CIF(成本加保險、運費):賣方承擔運輸及保險費用至目的港;
      • EXW(工廠交貨):買方自提貨物并承擔全部費用及風險。

三、法律意義


四、應用建議

如需查看完整模闆或術語細則,(供貨合同模闆)及網頁(國際貿易術語解釋)。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