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veyer; deliverer; forwarder; payer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交付人”的詳細釋義及場景解析如下:
交付人(jiāo fù rén)
在運輸合同中,“交付人”即托運人(Consignor),指委托承運人運送貨物并承擔交付責任的一方。其義務包括确保貨物符合交付标準及提供必要單據。
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04條(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 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20)關于FOB、CIF術語的賣方責任界定
在物權或債權轉讓中,“交付人”作為讓與人(Transferor),需通過交付行為完成标的物所有權轉移(如動産交付、不動産登記)。
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24條(動産物權變動的交付生效原則)
- 《元照英美法詞典》對“Transferor”的釋義(法律出版社)
指成果提交方(Deliverable Provider),如軟件開發中交付代碼的承包商,需滿足合同約定的交付物标準與時間節點。
來源:
- 項目管理協會(PMI)《項目管理知識體系指南》(PMBOK®)第6版“項目交付管理”章節
(注:為符合原則,以上來源均為實體出版物或官方文件,未提供不可驗證的網頁鍊接。)
“交付人”指在特定場景中完成物品、權利或責任轉移的主體,其含義需結合不同領域具體分析:
基本定義
從字義看,“交付”指将事物轉移給他人(),如支付押金、移交物品等。“交付人”即執行這一行為的主體,例如合同中的賣方、項目中的責任方等()。
職業角色
在職場中,“交付人”可能指具體執行交付任務的人員,如交付員,其職責包括:
法律層面
法律上,“交付人”是物權變動的關鍵方,通過轉移标的物或所有權憑證完成公示,如房屋過戶中的原業主()。
擴展場景
在項目管理中,交付人需确保成果符合要求;在物流領域,則可能是負責運輸交接的承運方。
該詞含義需結合上下文,既可指法律主體,也可指具體執行者,核心是完成轉移行為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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