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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方式英文解釋翻譯、變更方式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計】 altermode

分詞翻譯:

變更的英語翻譯:

cut and carve; modify; permute; variation; alteration; modification
【計】 altering
【醫】 alteration
【經】 alteration

方式的英語翻譯:

way; fashion; pattern; system
【計】 action; M; mode
【醫】 mode; modus
【經】 mode; modus; tool

專業解析

"變更方式"在漢英法律及商務語境中通常對應"method of modification"或"mode of alteration",指實現合同條款、企業登記事項或權利義務關系調整的法定程式與實施路徑。根據《牛津漢英大詞典》(第二版)第358頁的釋義,該術語強調通過正式文書對既有約定進行合法修訂的行為特征。

在具體應用層面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1. 法定程式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7條,變更必須經當事人協商一緻,涉及行政審批事項需向工商部門提交變更登記申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企業登記規範);
  2. 文書載體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補充協議、股東會決議、變更通知書等書面文件,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實務指南特别指出電子數據交換(EDI)作為新型變更方式的法律效力;
  3. 效力認定标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确,涉及重大權益變更需采用要式行為,口頭變更僅在特定履約情形下可被采信(《民法典》第490條延伸解釋)。

該術語在跨境貿易合同中具有特殊應用規則,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将"變更方式"條款的完備性作為評估合同執行效率的重要指标,推薦采用ICC第500號出版物規定的信用證修改機制作為國際通用範式。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變更方式”的詳細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變更方式指對已确定的内容(如合同、協議、制度等)進行調整或修改的具體形式或方法。它強調通過特定程式實現内容的改變。


二、法律語境中的變更方式

  1. 勞動合同變更(高權威性來源)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勞動合同變更需滿足:

    • 協商一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一緻;
    • 書面形式:原則上采用書面形式,口頭變更僅在雙方認可且不違反法律時有效。
  2. 一般合同變更(中等權威性來源)
    《民法典》規定:

    • 需當事人協商一緻,内容需明确(約定不明确則視為未變更);
    • 變更後的合同仍受法律保護。

三、企業變更的常見形式(高權威性來源)

公司層面的變更方式包括:

  1. 注冊資本調整:增資或減資(需符合法定最低限額);
  2. 組織結構變動:合并(吸收合并/新設合并)或分立;
  3. 程式要求:編制資産負債表、通知債權人并公告。

四、一般語境下的適用


五、注意事項

如需具體操作指引,可參考《勞動合同法》《民法典》或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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