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spector-general's department
監察處(Supervision Office / Inspection Division)
監察處是中國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内部設立的監督機構,主要負責對組織内部人員的行為規範、紀律執行及工作流程進行監督檢查,以确保合規性。其核心職能包括:
在漢英翻譯中,“監察處”常譯為“Supervision Office”或“Inspection Division”,具體用詞需結合機構層級和職能範圍。例如,中央級機構多使用“Supervision Commission”,而基層單位則傾向“Inspection Office”。
權威來源參考:
監察處是學校或學院内部的行政監督部門,主要負責對校内機構及工作人員的履職、廉政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确保依法行政和制度執行。其核心職能和特點如下:
監察處屬于學校黨委和行政領導下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對校内行政單位、教職工及任命的管理人員實施監督。其工作範圍涵蓋政策執行、紀律檢查、廉政教育等多個方面。
監督檢查
确保校内單位和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監督重點包括招生考試、職稱評定、工程招标、經費使用等環節。
受理與調查
接受對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處理不服處分的申訴,并對涉嫌職務違法、失職渎職等行為展開調查。
廉政教育與建議
開展廉潔從業教育,對輕微違紀人員進行談話提醒或誡勉;向違規單位提出整改建議,協助完善管理制度。
協同與上報
配合上級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工作,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上報,并參與學校考核、評優等活動的監督。
不同于紀委(側重黨内監督),監察處聚焦行政系統内的履職監督;與地方政府監察局相比,其權限限于學校内部,不涉及社會公共事務。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更詳細流程,可參考學校官網公布的監察條例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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