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ntingent assets
或有資産(Contingent Asset)是財務會計領域的重要概念,指其存在或價值取決于未來不确定事件發生與否的潛在經濟資源。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和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其核心特征包含以下三方面:
或然性特征
或有資産的确認完全取決于特定條件的達成,例如未決訴訟的勝訴可能性、政府補助的最終審批結果等。這種不确定性與《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十二條強調的"謹慎性原則"直接相關,要求企業不得提前确認未實現的資産。
計量限制
與或有負債不同,或有資産在財務報表中通常以附注形式披露,而非表内确認。這一處理方式符合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發布的審計準則公告第5號關于不确定性事項的披露要求。
權利基礎性
或有資産必須基于法定權利或合同權利産生,如專利侵權賠償請求權、政府特許經營權的排他性條款等。這與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財務報告指南》中界定的"可執行權利"标準相一緻。
典型案例包括:某企業訴競争對手專利侵權案件(勝訴後可獲賠償)、待審批的政府研發補助項目、尚在仲裁階段的合同違約索賠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2020年發布的《概念框架》特别指出,隻有當資産"幾乎确定會流入"時,才可突破披露限制進行表内确認。
或有資産是財務會計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其定義、特點及相關處理如下:
或有資産指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産,其存在或金額需通過未來不确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來證實。例如,企業因訴訟可能獲得的賠償、未決專利的審批等均屬于此類資産。
來源特定
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如合同籤訂、法律糾紛等),而非未來可能發生的事件。
結果不确定性
是否轉化為實際資産取決于未來事件(如訴訟勝敗、審批結果等),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潛在性
屬于未正式确認的資産,僅在財務報告中以附注形式披露(如可能),不列入資産負債表。
或有資産常與或有負債相關聯。例如,企業為他人提供擔保時,可能形成或有負債(需代償風險),同時保留追索權(或有資産)。
如需進一步了解會計處理細節,可參考權威來源如搜狗百科、正保會計網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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