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reciprocal reinsurance
each other; mutually
【經】 cede insurance
在保險行業中,“互相分保”是一個核心概念,指兩個或多個保險公司之間相互轉移、分擔風險的業務安排。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互相分保(hù xiāng fēn bǎo)
英文術語:Reciprocal Reinsurance
本質:保險公司通過籤訂協議,将自身承保的部分風險責任有選擇地轉讓給其他保險公司(分入公司),同時接受對方轉讓的風險,形成雙向風險分擔機制。其核心在于“互惠”與“風險分散”。
風險分散
保險公司通過互相分保,将巨額保單或特定高風險業務(如自然災害、航空險)的部分責任轉移給分入公司,避免單一公司承擔過度風險。
例:A公司承保某大型基建項目,将20%責任分給B公司;B公司則将部分海上貨運險分給A公司。
財務穩定性提升
分保可平滑賠付波動,确保原保險公司(分出公司)的償付能力穩定。根據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标準,再保險是資本管理的重要工具。
承保能力擴展
中小保險公司通過分保獲得承保大額保單的能力,促進市場公平競争。
定義再保險為“保險人将其承擔的保險業務,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經營行為”,涵蓋互相分保模式。
明确“Reciprocal Reinsurance”為基于互惠原則的雙向風險轉移機制,強調其戰略協同性。
注:以上定義綜合行業監管文件及國際機構術語标準,具體條款以保險合同約定為準。
“互相分保”是保險行業術語,指兩家或多家保險公司通過再保險(分保)協議,相互分擔對方的部分保險責任,形成雙向風險轉移的合作關系。以下是具體解釋:
分保(再保險)的定義
分保是指保險公司(原保險人)将自身承保的保險責任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公司(再保險人),以分散風險。例如,當某公司承保大型項目時,可能将部分風險轉移給其他公司,降低自身賠付壓力。
“互相分保”的運作模式
雙方互為分出方和分入方:
如需進一步了解分保協議的具體條款或案例,可參考保險行業規範或專業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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