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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監督管理英文解釋翻譯、貨物監督管理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argo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分詞翻譯:

貨物的英語翻譯:

bale; cargo; goods; invoice; ware
【經】 articles of merchandise; bale; commodity; gear; good; goods
merchandise; wares

監督的英語翻譯:

supervisor; monitor; control; stand over; superintend; surveillance
intendance
【計】 monitoring; supervising
【醫】 control; inspection
【經】 intendance; monitor; overseer; supervision

管理的英語翻譯:

manage; administrate; conduct; control; govern; rule; supervise
administration; governance; management; supervision
【計】 supervising
【醫】 conservancy; control
【經】 control; intendance; keep in hand; manage; management; operate
regulate; regulations; supervision

專業解析

貨物監督管理(Goods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在海關及國際貿易語境下,指海關依法對進出口貨物從申報、運輸、儲存到處置全流程實施的監督、控制與管理活動,以确保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貿易政策及國際協定要求。以下是基于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與法律依據

  1. 中文釋義

    “貨物監督管理”強調海關對貨物在通關環節及後續流轉中的持續性監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海關需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進行監管,防止逃避海關監管的行為(如走私、違規申報),維護正常貿易秩序。

  2. 英文對應術語

    國際海關術語中稱為"Customs Control"(海關監管),世界海關組織(WCO)《京都公約》将其定義為:“海關為保證遵守海關法而采取的措施”,涵蓋貨物從入境至結關的全過程。


二、監管内容與實務操作

  1. 關鍵監管環節

    • 申報審核:核查貨物品名、數量、價值、原産地等信息的真實性(依據《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
    • 查驗與檢驗:通過人工或技術手段(如X光機)查驗貨物是否與申報一緻,是否夾帶違禁品。
    • 運輸及倉儲監控:對保稅貨物、轉關運輸貨物施加封志(如電子關鎖),監督其在指定路線/場所内流轉。
    • 後續管理:對已放行但需後續核查的貨物(如保稅加工、減免稅設備)進行跟蹤稽查。
  2. 監管手段

    包括風險布控、企業信用分級管理(AEO制度)、單一窗口數據共享等現代化措施,以平衡貿易便利與安全。


三、監管目标與法律效力


四、實例說明

案例:某企業進口保稅料件,海關通過“加工貿易手冊”對其進口、生産、成品出口全程記賬式監管,确保料件未被擅自内銷或挪用,否則将追究法律責任(《海關保稅核查辦法》)。


權威來源參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國海關總署官網可查)
  2. WCO《修訂後的京都公約》(世界海關組織官網)
  3. 《海關保稅監管場所管理辦法》(國務院行政法規庫)
  4. 《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公告)

(注:因平台限制未提供直接鍊接,但上述文件名及發布機構可通過官方渠道驗證)

網絡擴展解釋

貨物監督管理(簡稱“貨管”)是海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進出境貨物、運輸工具及相關活動實施的全程監控與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1. 核心定義
    貨物監督管理是海關的基本職能之一,通過審單、查驗、征稅、放行等環節,确保貨物合法進出境,防止走私、違規行為,并維護國家經濟利益。
  2. 法律依據
    以《海關法》為核心,結合進出口政策及國際貿易規則,對貨物和運輸工具實施監管。

二、監管目的

  1. 維護國家安全與經濟秩序
    防止非法貨物(如違禁品、侵權商品)入境,打擊走私活動,保障稅收和貿易公平。
  2. 規範貿易流程
    監督貨物在口岸的裝卸、存儲、運輸等環節,避免違規操作(如貨物滞留、非法夾帶)。

三、監管對象與範圍

  1. 對象
    包括所有進出境貨物、運輸工具(如船舶、車輛)及相關人員攜帶物品。
  2. 特殊監管類型
    例如對過境貨物的監管,需确保其全程封閉運輸,防止滞留或與國内貨物混雜。

四、主要監管措施

  1. 流程管理
    審單(申報審核)、現場查驗、征稅、放行等環節形成閉環,确保各階段合規。
  2. 技術手段
    對運輸工具加裝海關封志或監控設備,并要求承運方保護封志完整,不得擅自損毀。

五、實際意義

通過貨物監督管理,海關在保障貿易安全的同時,促進企業規範經營,提升國際貿易信譽,為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提供數據支持(如海關統計)。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監管流程或案例,可參考海關總署官方文件或國際貿易實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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