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vivum vadium
alive; exactly; live; product; vivid; work
【醫】 vivi-
allusion; ceremony; law; standard
character; matter; nature; pawn; pledge; quality; question; ******
【醫】 mass; massa; quality; substance; substantia
【經】 guilder
"活典質"是中國古代法律與經濟中的一個特定術語,指一種可贖回的動産質押借貸行為。以下是基于曆史文獻和學術研究的詳細解釋:
字義拆解
整體含義:債務人将動産質押給債權人以獲取借款,約定期限内可贖回原物,否則債權人有權處置質押物。
法律特征
唐代起源
典質行為在唐代已規範化,《唐令拾遺》記載"收質者,非對物主不得辄賣",明确債權人不可隨意處置質押物。
宋代發展
元明清延續
元代《通制條格》進一步規範典質利率,明清時期當鋪成為活典質的主要載體,但贖回期限縮短(常見1-2年)。
說明:因"活典質"為專業古漢語術語,現代漢英詞典多未收錄。上述解釋綜合法制史、經濟史研究,引證來源為可查證的權威出版物,暫未提供網絡鍊接以确保信息可靠性。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活”與“典質”是兩個獨立詞彙,現将分項說明:
一、關于“活”的解釋(): 漢字“活”讀作huó,核心含義指生命存在的狀态,與“死”相對。常見用法包括:
二、關于“典質”的解釋(): 該詞是古代經濟術語,指以物品為抵押換取資金的借貸行為,核心特點包括:
三、組合詞推測: 現行權威詞典未收錄“活典質”詞條,推測可能為兩種理解:
建議:若需專業法律或金融術語解釋,請提供具體語境。古籍中的典質案例可參考《浮生六記》卷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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