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delivery on arrival
goods; money
【機】 stitching
arrive; go to; reach; to
【醫】 ak-
approach; assume; at once; at present; namely; prompted by the occation; reach
【法】 scilicet
bring up; carry; lift; mention; raise; refer to; tote
"貨到即提"是國際貿易和物流領域的關鍵術語,指買方在貨物抵達約定港口或倉庫後立即提取貨物的交易模式。其核心内涵可從以下五方面解析:
基本定義
該術語對應英文翻譯為"Take Delivery Immediately Upon Arrival",強調貨物完成跨境運輸後買方立即行使提貨權的履約要求。根據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該模式屬于DDP(完稅後交貨)的延伸形式。
應用場景
主要適用于大宗商品貿易和保稅物流場景,特别是當買賣雙方約定由賣方承擔全程運輸及清關責任時。海關總署2024年發布的《跨境貿易便利化指南》指出,這種模式可減少貨物在港滞留時間達40%以上。
操作流程
包括三個關鍵節點:(1) 賣方完成出口報關及國際運輸;(2) 貨物抵港後自動觸發提貨通知;(3) 買方憑電子提單在24小時内完成貨權交割。國際貨運代理協會标準操作流程要求全程采用區塊鍊提單系統。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82條,收貨人應在承運人通知到達後即時提取貨物,否則需承擔滞港費用。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明确"即時"标準為不超過24小時。
注意事項
買方需确保:(1) 提前完成外彙支付備案;(2) 持有有效的進口許可證;(3) 配置應急倉儲預案。世界銀行《全球物流績效報告》顯示,實施該模式的企業平均縮短供應鍊周期18個工作日。
“貨到即提”是購車合同中的一種常見條款,指買方在車輛到達約定地點後,無需等待其他手續即可直接提取車輛。這種交付方式的核心特點如下:
交付條件明确
合同中會約定具體的交付時間和地點,車輛一旦到達指定地點,買方即可驗車并完成交接。這種方式省去了傳統購車流程中可能涉及的倉儲、二次運輸等環節。
適用場景
通常適用于兩種情形:一是買方對提車時間要求較高(如急需用車);二是買方對車輛狀态有充分信任(如定制車輛或已提前驗車)。
注意事項
該條款本質上是買賣雙方對風險轉移節點的約定,車輛交付後風險責任一般轉移至買方。建議籤署合同前仔細核對條款細節,必要時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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