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ased of defacing public property
damage; destroy; demolish; depredate; devastate; perish; ravage; ruin
【經】 ruin
【經】 public property
case; desk; file; law case; record; table
"毀壞公共財産案"是一個法律術語,指故意破壞或損壞屬于國家、集體或社會公衆所有的財物的案件。其核心構成要件包括行為人的主觀故意、針對公共財産實施的毀損行為以及造成的財産損失後果。以下從法律和語言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毀壞 (Huǐhuài)
指故意使物品喪失全部或部分效用、價值的行為,對應英文"Destruction" 或"Damage"。法律上強調主觀故意性,區别于意外損毀。
公共財産 (Gōnggòng cáichǎn)
指所有權歸屬于國家、集體或社會公衆的財物,如公共設施、國有設備等。英文譯為"Public Property",包括政府資産(Government Property)和公共物品(Public Goods)。
案 (Àn)
表示涉及法律追責的案件,英文對應"Case" 或"Criminal Case",特指進入司法程式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毀壞對象為公共財産,可能加重處罰,并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關鍵要件:
在英美法系中,類似行為可能構成以下罪名:
指無合法理由故意損毀他人財産,涵蓋公共設施(如破壞公交站、塗鴉公共建築)。
通常指惡意破壞公共或私人財産(如損毀公園設施、塗鴉文物),屬輕罪(Misdemeanor)或重罪(Felony),依損失金額而定。
專指破壞聯邦政府資産,最高可處10年監禁(《美國法典》18 U.S.C. § 136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刑法全文
UK Legislation, 原文鍊接
Cornell Law School, 釋義頁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條文詳情
(注:以上鍊接為官方來源,内容實時有效)
根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毀壞公共財産案”指故意損毀公共財物并達到法律追責标準的行為,具體法律認定及責任如下:
根據《刑法》第91條,公共財産包括:
民事責任
需賠償直接損失、維修費用、價值貶損等(依據《民法典》規定)。
行政責任
情節較輕時,按《治安管理處罰法》:
刑事責任
“毀壞公共財産案”需綜合行為動機、損害程度及社會影響進行法律定性,可能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三重責任。具體案件需結合財物性質、損失金額等證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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