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atronage dividend
cooperative
【經】 cooperative; cooperative society; cooperative store
be benefited; benefit; profit by
bonus; melon
【經】 bonus; dividend on shares
合作社受益紅利(Cooperative Benefit Dividends)指合作社成員基于參與度和貢獻值所獲的利潤分配機制,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三方面:
按勞分配原則 合作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将可分配盈餘按成員交易量比例返還,該比例不得低于60%。中國農業農村部2023年數據顯示,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盈餘返還總額突破820億元(來源:農業農村部官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報告》)。
雙重分配結構 包含法定公積金提取(不低于10%)與自願性公共積累金,國際合作社聯盟(ICA)在《合作社原則指南》中強調這種機制能增強組織抗風險能力(來源:ICA官網合作社治理标準文件)。
免稅政策支持 財政部《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規定,成員從合作社取得的盈餘返還免征個人所得稅,此項政策自2019年起延續實施(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稅收法規庫)。
該機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可驗證具體分配方案,成員可通過合作社章程查詢個人權益占比。國際合作社與相互保險協會(ICMIF)研究證實,采用科學分配模式的合作社成員留存率比傳統企業高37%(來源:ICMIF《全球合作社發展白皮書》)。
“合作社受益紅利”指合作社成員根據參與方式或出資比例,從合作社經營盈餘中獲得的利潤分配。以下從定義、分配機制、影響因素三方面詳細解釋:
合作社是成員自願聯合的互助經濟組織,以共同經營實現社員經濟利益最大化()。主要特征包括:
合作社紅利分配遵循以下流程():
需注意:不同合作社的章程可能調整公積金比例或分紅規則,成員權益以具體協議為準。完整信息可參考《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或咨詢當地農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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