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depleted cost
bad news; consume; cost; dawdle; waste time
beyond; I; more than; over; remaining; surplus
costing
【經】 cost; cost,insurance,freight by plane; degression
耗餘成本(Depreciated Cost)是會計領域衡量固定資産剩餘價值的重要概念,指資産原始購置成本扣除累計折舊或攤銷後的賬面淨值。該術語在《英漢會計詞典》(2023版)中被定義為"資産原始成本經過系統分攤後剩餘的未消耗經濟價值" ,其核心作用在于反映資産使用過程中的價值損耗狀态。
根據中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産》(2024修訂版),耗餘成本的計算需基于曆史成本原則,采用直線法、工作量法或雙倍餘額遞減法等系統分攤方式。其公式可表示為: $$ text{耗餘成本} = text{原始成本} - sum_{t=1}^{n}text{年度折舊額}_t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16)特别強調,耗餘成本應當定期進行減值測試,當可回收金額低于賬面價值時需計提資産減值準備 。實務中該指标被廣泛應用于保險理賠評估、資産抵押融資和企業并購估值等場景,例如機械設備在投保時的理賠基準價即參照其耗餘成本确定。
“耗餘成本”可能是“攤餘成本”的筆誤或誤稱。攤餘成本是一個會計學術語,主要用于金融資産或金融負債的計量。以下是詳細解釋:
攤餘成本是指金融資産或負債的初始确認金額,經過一系列調整(如利息攤銷、本金償還、減值損失等)後的剩餘價值。其目的是将利息、費用等長期大額支出分攤到多個會計周期,使財務收支更均衡。
攤餘成本的計算基于實際利率法,公式為: $$ 期末攤餘成本 = 期初攤餘成本 + 投資收益(利息收入) - 現金流入(如收回本金、利息) - 減值損失 $$
通過攤餘成本法,企業能更真實地反映金融工具的經濟實質,避免因一次性确認大額利息或費用導緻的利潤波動,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比性和穩定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會計處理細節,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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