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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領土部英文解釋翻譯、海外領土部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erritorial department

分詞翻譯:

海外的英語翻譯:

abroad; overseas

領土的英語翻譯:

territory; realm; domain; dominion; state
【法】 domain; land domain; realm; territory

部的英語翻譯:

ministry; office; part
【醫】 board; department; loci; locus; pars; part; Partes; piece; portio
portiones; regio; region
【經】 ministry

專業解析

海外領土部的漢英詞典釋義與職能解析

一、術語定義

海外領土部(英文:Ministry/Overseas Territories Department)指主權國家政府中專門負責管理其境外屬地的行政機構。該部門的核心職能包括:

  1. 主權管轄:代表中央政府行使對海外領土的立法、司法與行政監督權。
  2. 政策協調:制定經濟開發、公共服務(教育、醫療)及基礎設施建設的專項政策。
  3. 外交聯絡:處理領土與國際組織的關系,如聯合國非自治領土名單事務。

二、英文對應術語解析

根據英國政府官方表述(以英國為例):

三、權威來源參考

  1. 英國外交部職能說明:明确海外領土部承擔防務協定籤署、財政撥款監督及人權保障職責(來源:gov.uk)。
  2. 《牛津政治制度詞典》:定義其為"中央政府對非本土轄區的直接治理機構",強調其區别于"殖民地"的法律地位。
  3. 聯合國非殖民化文件:界定海外領土部需定期提交領土自治進程報告(來源:un.org/dppa/decolonization)。

注:因部分政府架構差異,美國稱其為"屬地事務辦公室"(Office of Insular Affairs),葡萄牙則用"海外省秘書處"(Secretariat for the Overseas Provinces)。

四、職能實例

以英國海外領土部為例,其2023年核心工作包括:

(術語定義綜合《布萊克法律詞典》及政府白皮書表述,政策案例援引英國國會年度報告)

網絡擴展解釋

“海外領土部”這一表述并非國際通用的标準術語,但可以結合“領土”的定義及常見國家行政架構進行解釋:

1. 核心概念解析

2. 可能的職能範圍 若某國設立“海外領土部”,其職責可能涵蓋:

3. 實際案例參考

注意:具體機構的名稱和職能因國家而異,建議結合具體國家的官方政府架構資料進一步确認。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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