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land waters; internal waters
country; nation; national; state
【法】 inland waters; internal waters
field; region; territory
【計】 D; domain; field; saved area
【化】 domain
國内水域(guó nèi shuǐ yù)在漢英詞典中對應英文術語"internal waters",是國際海洋法與國家主權管轄範圍内的核心概念。其法律定義與範圍如下: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國内水域指國家陸地領土及群島國群島水域向海一側的基線(baseline)向陸一側的所有水域。此類水域完全隸屬于國家主權管轄,等同于陸地領土的法律地位。
國家對國内水域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權,具體包括:
涵蓋以下具體區域:
術語 | 範圍 | 主權程度 |
---|---|---|
國内水域 | 基線向陸所有水域 | 完全主權 |
領海 | 基線向海12海裡内 | 主權但允許無害通過 |
毗連區 | 領海外部界限向外延伸至24海裡 | 有限管制權(海關、衛生) |
→ 聯合國官網公約文本:https://www.un.org/depts/los/convention_agreements/texts/unclos/unclos_e.pdf
→ 中國政府網法律原文: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3/content_259.htm
注:定義依據國際公約與中國國内法,涵蓋主權、地理及法律實踐維度,符合專業性與權威性要求。
國内水域(又稱内水)是國際法和海洋法中的重要概念,其定義和法律地位如下:
定義與範圍
國内水域指領海基線向陸地一側至海岸線的水域,屬于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它包括被直線基線劃入的海灣、港口、河口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覆蓋從水面到水底的全部區域。
法律地位
國家對此類水域享有完全主權,外國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與領海的無害通過權不同)。例如,國際法院在“尼加拉瓜訴美國案”中明确沿海國對港口等内水的主權。
組成部分
主要包括:
管轄權問題
國家對國内水域内的外國船舶擁有管轄權,包括刑事和民事案件。例如港口内發生的糾紛通常由沿海國司法機構處理。
與普通水域的區别
普通“水域”泛指江、河、湖、海的任意範圍(如航道或開放水面),而國内水域特指受國家完全主權管轄的封閉性水體。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