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ternational liability
international
【計】 internation
duty; responsibility; liability; burden; obligation
【醫】 responsibility
【經】 liability; responsibility
國際責任(International Responsibility)指國際法主體(主要是國家)因違反國際義務或造成跨國損害而承擔的法律後果。其核心含義可從漢英詞典釋義及國際法實踐兩個維度解析:
術語對照
來源:《牛津現代漢英詞典》(第3版)
完整定義
“國際責任”在權威詞典中定義為:
"國家因違反國際法規則或國際義務而需承擔的法律後果,包括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形式。"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
責任觸發條件
責任承擔形式
形式 | 具體内容 | 法律依據 |
---|---|---|
停止侵害 | 終止持續中的非法行為(如撤出占領領土) | 《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第30條 |
賠償損失 | 經濟補償、恢複原狀(如環境損害修複) | 《國家責任條款草案》第31條 |
保證不重犯 | 承諾未來不再發生同類行為 | 國際法院判例實踐 |
國際法文件
學術著作
國際法院首次确立國家需對境内活動造成的跨境損害擔責。
美國因支持反政府武裝被判賠償,體現對不幹涉内政義務的違反責任。
(注:網頁引用編號至對應聯合國文件庫、學術數據庫等來源,因平台限制未展示完整鍊接,可依據文獻名稱檢索原文。)
國際責任是國際法中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含義和要點可歸納如下:
國際責任指國際法主體(主要是國家)因違反國際義務或實施損害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它既包括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追責(如侵略戰争),也涵蓋國際法未禁止但造成損害的行為責任(如核洩漏事故)。
主要承擔方式包括:
國際責任的認定常涉及政治因素,不同主體對“責任”定義存在分歧,需結合國際法與實踐謹慎使用相關概念。
(注:如需完整案例或法律條款細節,可參考、4、5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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