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sea
《國際海上人身安全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簡稱SOLAS)是國際海事領域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及人員生命的核心法律框架。該公約最初于1914年制定,現行有效版本為1974年通過的《SOLAS 1974》,并經過多次修訂。其核心内容包括:
船舶技術标準
公約規定了船舶構造(如防火分隔、水密艙室)、穩性、機電設備等強制性技術标準,要求所有締約國籍船舶必須符合認證要求(國際海事組織,2023)。
安全管理系統
第IX章引入《國際安全管理規則》(ISM Code),強制船公司建立安全管理體系,涵蓋應急程式、設備維護和船員培訓等内容(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2022)。
人員防護措施
第III章細化救生設備配置标準,包括救生艇容量、救生衣數量及定位系統,并要求定期開展棄船演習(國際勞工組織海事公約補充條款)。
航行安全監控
第V章規定全球船位報告系統(LRIT)和電子海圖顯示系統(ECDIS)的配備要求,強化對船舶動态的實時追蹤能力(國際海事組織,2024年修正案)。
該公約通過國際海事組織(IMO)定期更新技術附件,最新修訂涉及網絡安全指南和極地水域航行規範。截至2025年,已有167個締約國,覆蓋全球99%商船噸位(IMO成員國批準狀态數據庫)。
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是保障海上船舶安全的核心國際條約,其名稱中的“SOLAS”是英文全稱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的首字母縮寫,分别代表:Safety(安全)、Of(的)、Life(人命)、At(在)、Sea(海上)。
制定背景與機構
公約最早因1912年“泰坦尼克號”沉沒事件引發關注,首版于1914年通過,後經多次修訂。現行版本為1974年SOLAS公約,由聯合國下屬的國際海事組織(IMO)主導制定。
適用範圍
主要適用于從事國際航行的商船,要求締約國政府确保船舶符合建造、設備、操作等安全标準,并由船旗國政府(即船舶注冊國)監督執行。
核心要求
中國參與情況
中國于1973年加入國際海事組織并接受該公約,成為締約國之一。
SOLAS通過統一全球船舶安全标準,顯著減少了海上事故和人員傷亡,被譽為“海上安全領域的基石”。其修正案需滿足締約國數量及總噸位雙重條件方可生效,确保規則的廣泛適用性。
如需更詳細條款,可參考國際海事組織官網或公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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