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otice of tansfer
change the name of owner in a register; transfer; transfer ownership
【經】 assign; transfer number; transfer of names; transfers
inform; give notice; notify; send word; circularize; message; notice
a circular letter
【計】 notify
【經】 advice; advise; communicate; notification; notify
在漢英法律術語體系中,"過戶通知"對應的标準英文翻譯為"Transfer Notice"或"Assignment Notification",指財産所有權或權益轉移時,由轉讓人向相關機構或當事人發出的法定告知文件。該文件需載明交易雙方信息、标的物明細、轉移條款及生效日期等核心要素。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第209條明确規定,不動産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依法登記。過戶通知作為登記前置程式,其法律效力受《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第14條保障。在金融領域,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要求證券過戶必須通過其指定系統發送電子通知。
典型應用場景包括:
根據北京大學法律數據庫記載,有效的過戶通知應包含公證機構籤章、權利證書編號、轉移事由說明等必備要件。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民終字第112號判決書強調,未經法定程式送達的過戶通知不産生物權變動效力。
“過戶通知”是指在辦理所有權轉移手續過程中或完成後,由相關機構或交易方向當事人發出的正式告知文件或信息。以下是詳細解釋:
過戶通知的核心功能是确認所有權變更的法律效力,常見于房産、車輛、股權及公共服務(如水電)等場景。例如:
財産類過戶通知
金融資産類過戶通知
公共服務類過戶通知
如需具體場景的辦理流程,可參考對應領域的官方文件或搜索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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