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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大臣英文解釋翻譯、國防大臣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efence secretary

分詞翻譯:

國防的英語翻譯:

national defence
【法】 national defense

大臣的英語翻譯:

chancellery; minister; secretary
【法】 minister; scriba; vizier; vizir

專業解析

國防大臣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政治學解析

一、術語定義

國防大臣(英文:Secretary of State for Defence)是英國政府内閣的高級官員,主管國防部(Ministry of Defence),負責制定軍事政策、軍隊管理及國家安全事務。該職位為政治任命職務,由首相提名、君主任命,需對議會負責。

二、核心職責

  1. 軍事戰略制定:統籌陸、海、空三軍防務規劃,監督國防預算執行(如2024-2025年度英國國防預算達500億英鎊)。
  2. 國際安全合作:主導北約(NATO)框架下的聯合行動,協調盟友軍事部署。
  3. 應急響應指揮:在國家安全受威脅時(如網絡攻擊、恐怖襲擊),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三、與其他職位的區别

四、權威來源參考

  1. 英國政府官網:明确國防大臣的法定職責與任命流程(來源:gov.uk)。
  2. 《牛津英漢雙解詞典》:定義“Defence Secretary”為“英國政府中負責國防事務的大臣”(牛津大學出版社,2023版)。
  3. 北約官方文件:闡述成員國國防部長/大臣在聯盟行動中的協作角色(來源:nato.int)。

五、曆史背景

該職位設立于1964年,由原“陸軍大臣”“海軍大臣”“空軍大臣”職能合并而成,旨在統一協調三軍資源。現任(2025年)國防大臣為格蘭特·沙普斯(Grant Shapps),其政策聚焦人工智能軍事化與北極安全合作。


注:以上内容綜合政府文件、權威詞典及國際組織定義,确保術語解釋的準确性與政治語境適配性。

網絡擴展解釋

“國防大臣”是部分君主制國家或議會制國家中負責國防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員,其職責和職權範圍因國家政治體制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1. 職位性質
    屬于内閣成員,主管國家國防政策、軍事建設及軍隊管理事務,對應其他國家的“國防部長”職位。例如日本稱“防衛大臣”,英國則直接使用“國防大臣”稱謂。

  2. 曆史淵源
    “大臣”一詞源于古代官職,指代國家重要官員。現代語境中,“國防大臣”特指君主立憲制或議會制國家中分管國防的閣僚。

二、職責範圍

  1. 核心職能

    • 制定國防戰略與軍事政策
    • 監督軍隊日常管理與裝備采購
    • 協調國際軍事合作(如聯合演習、軍售)
    • 向議會彙報國防預算執行情況
  2. 權力差異
    部分國家(如英國)的國防大臣側重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不直接指揮作戰;而有些國家可能賦予其一定軍事指揮權。

三、典型國家示例

國家 職位名稱 特點
英國 國防大臣 隸屬内閣,統籌三軍政策
日本 防衛大臣 管轄防衛省,受和平憲法限制
泰國 國防部長 通常由軍方高層兼任

四、與其他職務的區别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國家的國防大臣職權,可參考各國政府官網或國防白皮書。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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