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fixed tangible assets
fix; moor; peg; rivet; root; secure; tackle
【計】 lock-up
【化】 anchorage
【醫】 fix; fixation; fixing; fixity; immobilize; lock
tangible; assets
【經】 material asset; material property; tangible assets
固定有形資産(Fixed Tangible Assets)在漢英詞典語境中指企業長期持有并用于生産經營活動的實體物質財産。根據國際會計準則IAS 16定義,該類資産需滿足三個核心條件:具有物理形态、用于生産或供應商品服務、預期使用周期超過一年。
從漢英術語對比看,中文"固定有形資産"對應英文"Fixed Tangible Assets",其中"有形"(Tangible)強調可觸達的物理屬性,區别于專利、商譽等無形資産。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ASC 360條款明确,其價值通過折舊形式分攤,且初始計量包含購置成本和相關稅費。
這類資産在會計處理中具有兩大特征:
典型實例包括土地(不可折舊)、廠房(年折舊率5%)、生産設備(年折舊率10-20%)等。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數據顯示,制造業企業固定資産占比普遍達總資産40%-60%,反映其在實體經濟中的基石地位。
固定有形資産(通常稱為固定資産)是企業用于長期生産經營活動的有形資源,其定義和核心特征可歸納如下:
固定資産是指企業為生産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且具有實物形态的資産。例如廠房、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
持有目的非出售
用于生産經營或提供服務,而非直接出售(如房地産企業的待售商品房屬于存貨,不屬于固定資産)。
使用期限長
通常超過1年,屬于非流動資産,價值通過折舊逐步轉移至成本或費用中。
具有實物形态
與無形資産(如專利、商标)不同,固定資産可被觀察或觸摸,例如建築物、設備等。
需同時滿足以下兩點:
如需進一步了解分類或會計處理,可參考、9中的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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