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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格式的文據英文解釋翻譯、固定格式的文據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formal instrument

分詞翻譯:

固定的英語翻譯:

fix; moor; peg; rivet; root; secure; tackle
【計】 lock-up
【化】 anchorage
【醫】 fix; fixation; fixing; fixity; immobilize; lock

格式的英語翻譯:

form; pattern
【計】 format; format detail; formats
【化】 format
【經】 format; forms

文據的英語翻譯:

【法】 deed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固定格式的文據"(Fixed-Form Instrument)指具有标準化格式、具備法定效力的書面法律文件。其核心特征是通過預設條款确立權利義務關系,具有可流通性和證明效力。以下是具體解析: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屬性

  1. 标準化格式(Standardized Form)

    文件采用預先制定的統一模闆,條款不可隨意修改,例如票據、信用證、債券等。這種格式化設計确保交易效率和法律确定性,避免條款歧義。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對"Instrument"的定義

  2. 法律效力(Legal Effect)

    文據本身即作為權利義務的證明載體,如彙票(Bill of Exchange)具備無條件支付命令的屬性,持有人可憑此主張權利。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二、典型類型與功能

類型 英文對應 核心功能
票據(彙票/本票/支票) Negotiable Instrument 支付與信用憑證,可背書轉讓
信托契據 Trust Deed 明确信托財産權屬與管理規則
信用證 Letter of Credit 銀行擔保的跨境支付工具
債券契約 Bond Indenture 約定發行人義務與持有人權利

三、關鍵特征

  1. 流通性(Negotiability)

    多數固定格式文據可通過背書或交付轉讓(如《票據法》第27條),受讓人獲得完整權利。

    來源:中國《票據法》釋義

  2. 形式要件(Formal Requirements)

    需滿足法定記載事項(如票據需含金額、付款人名稱),否則無效。例如支票缺少出票日期即失效。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票據糾紛案例指導


四、與相近概念區分


權威參考來源

  1. 《元照英美法詞典》 "Instrument" 條目
  2. 中國《票據法》第19-27條(全國人大法律庫)
  3. Black's Law Dictionary: "Negotiable Instrument"
  4.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流通票據公約》(UNCITRAL)

網絡擴展解釋

“固定格式的文據”指在特定場景下具有統一結構、規範内容和固定表達方式的書面憑證或文件。這類文據通常用于正式事務中,以确保法律效力、信息準确性和便捷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常見類型

根據,“文據”屬于條據的一種,是日常生活中作為憑據的便條,常見類型包括:

  1. 借條/欠條:明确借款金額、還款時間等。
  2. 收條:記錄收到款項或物品的憑證。
  3. 請假條:說明請假原因、時間等信息。
  4. 留言條:簡明扼要傳遞信息。

二、核心特點

  1. 格式統一性
    如所述,固定格式意味着文據需遵循既定模闆,例如:

    • 标題(如“借條”需置于首行居中);
    • 正文(需包含雙方姓名、金額/物品明細、時間等關鍵信息);
    • 落款(簽名、日期等)。
  2. 内容嚴謹性
    強調,文據涉及的人名、數字、時間等必須準确無誤,避免因錯漏引發糾紛。例如借條中“今借到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需同時用漢字和數字标明金額。

  3. 語言簡潔性
    文據通常用簡潔的書面語,避免冗長或模糊表述。例如請假條中直接寫“因家中有事,特請假一天”,無需額外修飾。

三、實際應用意義

如果需要具體文據模闆或更詳細的法律條款,可參考中的示例及說明。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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