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mmoralist
advertise; advocate; beat the drum for; drum for; drum up; imbue; infuse
play up; preach
【法】 wrong conduct
"鼓吹不道德行為"在漢英雙語語境中可拆解為兩個核心語義單位:
鼓吹(gǔ chuī)
在《現代漢英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21修訂版)中被譯為"advocate; promote; preach",指通過語言或行為反複宣揚某種主張。該詞在當代中文語境中常帶有貶義色彩,如《新華成語大詞典》指出其多用于描述對負面主張的宣揚。
不道德行為(bù dàodé xíngwéi)
對應英文翻譯為"immoral conduct"(《新時代漢英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20),特指違反社會公序良俗或專業倫理準則的行為類型。中國倫理學會将其界定為"損害他人權益、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具體行為模式"(中國倫理學會官網《倫理術語标準》欄目)。
二者的組合構成法律術語"煽動違法行為"的近義詞,但更側重道德層面的非強制性規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發布的《網絡言行司法解釋》,在公共平台持續鼓吹不道德行為可能構成《民法典》第1165條規定的"過錯責任"要件。
“鼓吹不道德行為”指通過語言、行動或宣傳等方式,宣揚或支持違反社會道德準則的行為。以下從定義、特點和社會影響三方面詳細解釋:
不道德行為
指違反社會共同生活準則、損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為。例如:公共場所亂丢垃圾、插隊、公共場合吸煙等。
需注意與“非道德行為”區分:後者是無意識行為(如幼兒胡亂作為、精神病患者行為),不涉及主觀道德判斷。
鼓吹
指以言論、宣傳或示範等方式,主動宣揚、支持或美化不道德行為,可能弱化公衆對道德規範的認同。
建議:面對鼓吹不道德行為現象,可通過加強道德教育、完善社會監督機制、依法規制惡意傳播等方式應對。若需具體案例分析,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