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vailable surplus
【機】 availability; available
profit; surplus
【經】 earnings; rest; surplus; surpluses
可用盈餘(Available Surplus)的漢英詞典釋義
一、核心定義
在會計與金融領域,可用盈餘(Available Surplus) 指企業或組織在扣除法定儲備、優先股股息等強制性分配後,剩餘的可自由支配的留存收益部分。其對應英文術語為"Available Surplus",強調資金的可分配性與靈活性。例如:
企業可用盈餘可用于股東分紅、再投資或債務償還 。
二、會計處理特征
部分國家(如印度《公司法》)規定公司需将可用盈餘的特定比例(如≥10%)用于分紅,其餘可留存為未分配利潤 。
三、應用場景
權威參考來源
《英漢證券投資詞典》(中國金融出版社),"Available Surplus" 詞條
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42條(留存收益分配規則)
IASB《財務報告概念框架》:"權益分配與資本保全"章節
印度《2013年公司法》第123條(分紅規制)
“可用盈餘”是財務和會計領域中的概念,指在扣除所有必要成本、費用及分配後,實際可自由支配的剩餘資金或利潤。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盈餘”指收入超過支出的剩餘部分()。而“可用”強調這部分盈餘的實際可支配性,即未被其他用途占用的資金。例如,企業利潤中可用于再投資、分紅或儲備的部分()。
會計學中的定義
應用場景
與其他概念的區别
總結來說,“可用盈餘”是財務活動中實際可靈活使用的剩餘資金,需結合具體場景(如企業利潤分配或個人儲蓄)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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