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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起公訴的英文解釋翻譯、可提起公訴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ndictable; prosecutable

分詞翻譯:

可的英語翻譯: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提起公訴的英語翻譯:

【法】 bring an indictment; conducting prosecution; institute prosecution
prefer public charge; presenting public prosecution

專業解析

"可提起公訴的"是法律術語,指符合法定起訴條件、可由檢察機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犯罪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1. 法律屬性

    該概念表明犯罪行為已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6條規定的起訴标準,即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且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此時檢察機關需履行公訴職能,代表國家行使追訴權。

  2. 適用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公訴案件需滿足雙重要件:一是實體要件(如犯罪行為符合刑法分則罪名構成),二是程式要件(如偵查機關已完整取證且不存在法定不起訴情形)。例如故意殺人、貪污賄賂等嚴重犯罪均屬于典型公訴範疇。

  3. 程式特征

    公訴權專屬于人民檢察院,區别于自訴案件。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56條,檢察機關需審查案件材料、訊問犯罪嫌疑人并聽取辯護律師意見後,方可作出起訴決定。

  4. 漢英對照解析

    在英譯時,"可提起公訴的"對應"prosecutable"或"liable to public prosecution",強調國家追訴屬性。例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将公訴案件定義為"offenses requiring public prosecution where the state bears the burden of proof"。

此術語體現了中國刑事訴訟中"公訴主導"原則,與普通法系中"私人起訴"制度形成對比。其法律效力直接關聯司法權威與公民權利保障的平衡機制。

網絡擴展解釋

“可提起公訴的”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刑事案件。以下從定義、條件、法律依據等方面詳細解釋:

一、定義

“可提起公訴的”案件需滿足: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且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時,代表國家向法院提交審判。這類案件區别于自訴案件,公訴權專屬于檢察機關。


二、提起公訴的條件

  1. 犯罪事實已查清
    需明确犯罪嫌疑人行為構成犯罪,且案件經過公安機關或檢察院偵查終結。
  2. 證據确實、充分
    所有證據需形成完整鍊條,排除合理懷疑,足以認定犯罪事實。
  3. 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
    不存在法定不起訴情形(如情節顯著輕微、已過追訴時效等)。

三、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6條,檢察院認為符合上述條件的案件,應作出起訴決定,并向法院提交案卷材料及證據。


四、公訴與自訴的區别


五、流程概述

  1. 審查起訴: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進行全面審查。
  2. 決定起訴:符合條件則制作起訴書,提交法院。
  3. 審判階段:法院受理後一般在2-3個月内宣判。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件類型或例外情形,可參考《刑事訴訟法》或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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