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object of taxation
imposition; levy; taxation
【經】 imposition of tax
article; class; grade; quality; rank; sample; savour
課稅品(Dutiable Goods)指依照國家法律規定需繳納關稅或其他稅費的商品或物品。這一概念在海關監管和國際貿易中具有核心意義,主要包含以下特征:
法定征稅屬性:課稅品範圍由各國海關法規定義,例如中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明确将奢侈品、電子産品等列為典型課稅品(來源:中國海關總署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計稅基準劃分:根據WTO《關稅與貿易總協定》,課稅品價值通常按CIF(成本+保險+運費)或FOB(離岸價)計算,部分商品存在從量稅或複合稅(來源:世界貿易組織《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VII條)。
國際差異特征:美國海關将煙草制品歸類為高稅率課稅品,而歐盟對超過22歐元的進口物品統一征收增值稅(來源: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關稅分類指南》;歐盟委員會《增值稅指令》)。
豁免與例外:多數國家海關法規對外交物資、人道主義救援物資等特殊物品給予課稅豁免(來源:聯合國《關于外交物品免稅的維也納公約》第36條)。
該術語在《元照英美法詞典》中被解釋為"goods subject to customs duty",強調其法律強制性和財政屬性(來源:法律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版)。
關于“課稅品”的解釋如下:
課稅品指依法被納入征稅範圍的商品或勞務,是國家通過稅收政策調節經濟活動的直接對象。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定義與範圍
分類與稅種關聯
政策差異性
提示:不同國家或地區對課稅品範圍有具體規定,可通過政府稅務部門或權威財稅平台(如參考來源中的高頓教育)查詢詳細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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