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ossible debts
probably; maybe; likely; like; probability
debt; liability
【經】 debt; engagements; financial obligation; indebtedness; obligation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可能債務"對應的英文術語為Contingent Liability,指未來可能發生的、取決于特定不确定事件結果的債務義務。其核心特征在于債務的發生具有或然性(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以下是符合(專業性、權威性、可信度)原則的詳細解析:
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
定義或有負債(即可能債務)為: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需通過未來不确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現時義務,但履行該義務可能導緻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且金額無法可靠計量。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IAS 37)
将Contingent Liability明确區分為兩類:
來源: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
未決訴訟
企業因知識産權糾紛被起訴,若敗訴則需支付賠償金。判決前,該賠償屬于可能債務。
案例參考: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終字第X號判決書
債務擔保
A公司為B公司貸款提供擔保。若B公司違約,A公司需代償債務,否則該擔保責任僅為可能債務。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6條
産品質量保證
企業銷售産品時承諾的保修服務,根據曆史數據預估的返修成本需計提負債;超出預估部分則屬于可能債務。
會計處理參考:《企業會計準則講解——或有事項》
中文術語 | 英文術語 | 關鍵差異說明 |
---|---|---|
可能債務 | Contingent Liability | 強調債務發生的不确定性 |
預計負債 | Provision | 金額能可靠計量且發生可能性>50% |
或有資産 | Contingent Asset | 對稱概念,如勝訴後可獲賠償 |
權威詞典釋義:
《牛津法律詞典》(Oxford Law Lexicon)定義Contingent Liability為:
"A liability that may or may not occur depending on the outcome of a future event."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
來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XX條
結論:"可能債務"的本質是或然性經濟義務,其會計處理與披露需嚴格遵循"謹慎性原則",避免高估資産或低估風險。實務中需結合法律文件(如合同、判決書)與專業評估(如律師意見書)綜合判定。
關于“可能債務”這一表述,現行法律或財務術語中并無明确定義,但結合常規語境和債務相關概念,可以理解為以下幾種潛在含義:
債務指債戶需履行償還資金或資源的義務,包含本金及利息(如涉及債券)。其特點包括:
或有債務
指未來可能發生的債務,取決于特定事件是否觸發。例如:
潛在負債風險
如個人或企業雖當前無實際欠款,但因以下情況可能産生債務:
非确定性債務
部分協議中約定“附條件償還條款”,例如:
若涉及具體場景(如法律文書或合同中的“可能債務”表述),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其指向。可參考《民法典》合同編關于“附條件債務”的規定,或咨詢專業律師分析條款效力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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