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 standard broadcast station
"标準廣播電台"在漢英詞典中對應"Standard Broadcasting Station",指符合國際電信聯盟(ITU)無線電規則和國家監管機構技術規範的無線電發射機構。其核心特征包含三個層面:
技術參數标準化 采用國際通用的中波(MW)或短波(SW)調幅廣播制式,載波頻率需嚴格遵循《國際頻率分配表》(ITU Radio Regulations Article 5)。發射功率、頻率容限等指标須達到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頒布的《廣播電台工程技術規範》(如中國GB/T 4311-2000)要求。
節目傳輸規範化 音頻信號處理符合ITU-R BS.468建議書規定的預加重特性(50μs時間常數),保證信噪比≥50dB。調制深度控制在87.5%-95%之間,避免過調制失真(美國FCC Part 73.44條款)。
運營資質法定化 須持有國家廣電總局核發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及無線電管理機構頒發的《無線電台執照》,其呼號分配遵循ITU《無線電規則》第19條附錄42的國别前綴體系(如中國電台呼號以B開頭)。
該術語區别于網絡廣播電台,特指通過地面發射塔進行空間波傳播的AM廣播系統。典型應用案例包括我國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之聲"(呼號CNR-1,頻率639kHz/756kHz)和美國VOA全球短波廣播網。
“标準廣播電台”可以理解為符合特定技術規範或行業标準的無線電廣播機構。以下為詳細解釋:
廣播電台是利用無線電波或導線向特定區域傳送聲音節目的大衆傳播機構。其核心功能包括新聞采編、節目制作和信號傳輸,主要覆蓋形式分為無線廣播(無線電波)和有線廣播(導線傳輸)。
調幅廣播(AM)
即中波廣播,特點是覆蓋範圍廣、穿透能力強,但音質相對普通。常見于新聞類電台,如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的部分頻道。
調頻廣播(FM)
提供更高音質,適合音樂類節目,但覆蓋範圍較中波小。
短波廣播
適用于遠距離傳播,常用于國際廣播。
廣播電台節目類型涵蓋新聞資訊、音樂娛樂、文化教育等,具有伴隨性收聽特點,適應駕車、居家等多種場景。例如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通過多種波段提供差異化内容。
“标準”一詞可能指代符合國際電信聯盟(ITU)或國家廣電部門制定的廣播技術标準,例如頻率分配、調制方式等。實際使用中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其指向的技術規範或運營資質要求。
如需進一步了解廣播技術參數或具體電台的标準化流程,建議參考《無線電廣播技術規範》等專業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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