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st of goods available for sales
可供銷售的商品成本(Cost of Goods Available for Sale)是會計領域的核心概念,指企業在特定會計期間内能夠用于銷售的所有商品的成本總和。該指标綜合了期初庫存與當期采購或生産成本的動态變化,反映了企業可支配商品資源的完整成本結構。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對存貨計量的規定,其計算遵循以下公式: $$ text{可供銷售成本} = text{期初庫存} + text{當期采購成本} + text{運輸費} - text{采購退回} $$ 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在《企業會計準則指引》中強調,該指标需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三大要素。實務操作中需注意:
《會計學原理》(Weygandt等,第12版)通過案例演示了該指标在損益表中的銜接作用:當扣除期末庫存後,剩餘部分即構成當期的銷售成本(COGS)。企業管理者通過分析該指标的變動趨勢,可有效評估庫存管理效率與采購策略合理性。
可供銷售的商品成本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内,所有可用于銷售的商品所對應的總成本。這一概念主要用于利潤表編制和存貨管理,其核心構成及邏輯如下:
可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期初存貨成本 +本期新增成本(如生産或采購成本)。它反映了企業在該期間内能夠向市場提供的全部商品成本,包含未售出的期初庫存和新增庫存。
期初存貨成本
上一會計期末未售出商品的成本,直接轉入本期作為可銷售資源。
本期新增成本
實際銷售成本通過以下公式計算:
$$
text{銷售成本} = text{可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 text{期末存貨成本}
$$
例如:若期初存貨100萬元,本期生産投入300萬元,期末剩餘存貨80萬元,則:
可供銷售成本 = 100 + 300 = 400萬元
銷售成本 = 400 - 80 = 320萬元。
提示:不同企業可能對間接成本的歸類存在差異,需結合具體會計政策判斷。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