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renewable sources of energy
可更新的能源(Renewable Energy)指自然界中可持續再生、不會因人類活動而枯竭的能源類型。其核心特征是能源來源的持續性與生态友好性,例如太陽能、風能、水能等均屬于典型代表。根據劍橋詞典定義,該術語對應的英文詞條強調"energy that is produced using natural processes and can be replaced naturally"。
從技術層面分析,可更新能源包含以下特性:
全球能源轉型背景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已将可再生能源列為實現碳中和目标的核心路徑。典型應用包括:風力發電機組(年新增裝機容量突破90GW)、光伏電站(全球累計裝機超1TW)以及生物質能供熱系統等。
可更新的能源(即可再生能源)是指自然界中能夠持續再生或循環利用的能源形式,其核心特征是資源總量不會因人類使用而枯竭,且開發利用過程對環境影響較小。以下是詳細解析:
可再生性
這類能源通過自然循環或生物過程不斷再生,例如太陽能、風能、水能等。
環境友好性
使用過程中不排放或極少排放污染物,有助于減少溫室氣體和生态破壞。
可持續性
與化石能源(煤、石油等)不同,其儲量不受開采速度限制,可長期滿足人類需求。
根據權威分類(如國家能源局定義),可再生能源包括:
特征 | 可更新能源 | 不可再生能源 |
---|---|---|
再生周期 | 短(自然循環補充) | 長(需數百萬年形成) |
環境影響 | 低污染或無污染 | 高碳排放、生态破壞 |
儲量 | 理論上無限 | 有限且逐漸枯竭 |
當前全球重點推廣風能、太陽能等,但需解決其波動性(如晝夜、季節變化)和儲能技術瓶頸。例如,中國計劃到2030年将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至25%。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國家能源局等權威機構發布的分類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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