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 imputability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be in charge of; preside over; take charge
【法】 preside
"可負責的"作為漢語形容詞,在漢英詞典中對應的核心英文翻譯為"responsible"或"accountable"。該詞彙包含三層語義維度:
義務承擔性:指主體在法律或道德層面具有履行特定職責的資格,如《現代漢英詞典》(第5版)将其定義為"具備承擔相應法律後果的能力狀态"。在法律文書中常見于責任主體界定,例如合同條款中的"可負責的籤約方"對應英文"responsible contracting party"。
行為可控性:強調對行為過程及結果的可控程度。ISO 26000國際标準将其闡釋為"組織通過透明決策對自身影響社會、經濟和環境的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這種管理學術義常見于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
結果可溯性:包含因果關系可驗證性的内涵。《牛津漢英雙解法律詞典》特别指出該詞在侵權責任認定中的核心要素,即"損害後果與行為人之間存在可驗證的因果鍊條",這一法律要件在英美法系中體現為"foreseeability"(可預見性)原則。
該詞彙的語義演變呈現從單純行為描述向系統能力評價轉變的趨勢。世界銀行《發展報告2023》數據顯示,全球83%的企業章程已将"可負責的治理架構"列為可持續發展評估指标,反映出該概念在組織管理學中的标準化應用。
“可負責”是由“可”和“負責”組合而成的短語,其核心含義需從“負責”的基本定義延伸而來,并結合“可”的修飾作用進行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總結來看,“可負責”是對“負責”的擴展,強調責任承擔的可能性或可信度,需根據上下文進一步明确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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