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ase of dyke-breaching
burst; decide; definitely; determine; execute a person
Adam's ale; Adam's wine; liquid; water
【化】 water
【醫】 a.; Aq.; aqua; aquae; eau; hydr-; hydro-; hydrogen monoxide; water
【經】 water
case; desk; file; law case; record; table
決水案是中國刑法中的專業法律術語,指行為人故意或過失破壞水利設施、堤壩等,導緻水流失控引發水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該概念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對應翻譯為"intentional flooding crime"(故意決水罪)或"negligent flooding offense"(過失決水罪),具體需結合行為人的主觀故意進行區分。
從法律構成要件分析,該罪名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在漢英法律術語對比中需注意:"決水"不同于普通英語中的"flooding",其特指通過人為手段制造水患的犯罪行為。權威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類似行為定義為"artificial inundation",強調人為因素導緻的水災(來源:第11版第753條)。
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發布的典型案例顯示,決水罪認定需嚴格區分自然災害與人為破壞,重點審查行為與損害結果的因果關系(來源:最高法第22號指導性案例)。該罪名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法條競合時,依據特别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適用。
根據中國刑法及相關法律解釋,"決水案"是指涉及決水罪的刑事案件。以下從定義、構成要件、法律後果三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決水罪是指故意破壞水利設施(如堤壩、水閘等)或采取其他手段使水流失控,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其核心在于通過改變水流自然狀态,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産造成威脅。
客觀行為
主觀要件
必須為故意(直接或間接故意),即明知行為可能導緻水患仍實施或放任結果發生。
犯罪客體
侵害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財産安全。
根據《刑法》第114-115條:
特别說明:本罪屬于危險犯,即隻要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決堤後洪水可能淹沒村莊),即使未實際造成損害也構成犯罪。
如需了解具體案件判決标準或辯護要點,建議通過查看法律原文或咨詢專業律師。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