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riginal and derivative estate
afterwards; continue; follow; succeed; then
accept; bear; endure; recieve; stand; suffer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醫】 property
【經】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繼受財産(jì shòu cái chǎn)是法律術語,指通過繼承、受贈或其他非原始取得方式獲得的財産。其核心含義包含兩方面:
繼承(Inheritance)是典型的繼受方式,需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規定。
第1122條明确定義遺産為"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産",屬繼受財産範疇。
将"Derivative Acquisition"定義為"通過既存權利派生而非原始創造獲得財産權"。
繼受財産的權利範圍受原權利人限制(如設有抵押的遺産需先清償債務),且轉移需依法公示(如不動産登記)。區别于原始取得(如生産制造),其權利瑕疵可能延續至新權利人。
來源: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大學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詞典》。
“繼受財産”是法律術語,指通過繼承或特定法律行為從原所有權人處取得財産的所有權。以下是詳細解釋:
“繼受”源于法律概念“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即通過原權利人意志或法律規定轉移所有權的方式獲得財産。例如繼承遺産、接受贈與或購買二手物品均屬于繼受財産。
原始取得是首次确立所有權(如生産商品、發現埋藏物),而繼受取得需依賴原權利人的合法權利,且可能受權利瑕疵影響。
若需了解具體法律程式,建議咨詢專業法律人士或參考《民法典》物權編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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