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rompt sale
【電】 real time; real-time
sell
【經】 bring to market; for sale; place on the market; put on the market; sale
selling; vend
"即時出售"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對應"immediate sale"或"instant sale"的表述,指在特定條件下無需等待即可完成的商品或資産轉讓行為。根據《牛津商業英語詞典》的定義,該術語強調交易行為的時間敏感性和執行确定性。
在金融領域,該概念特指以當前市場價格立即執行證券交易的市價訂單(market order),區别于限價訂單的延時交易屬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官方文件指出,這種交易模式可确保流動性,但存在價格波動風險。
商業實踐中,即時出售常應用于電子商務平台"閃電交易"機制,如亞馬遜的FBA庫存即時清算系統。根據《哈佛商業評論》案例分析,這種模式通過算法定價技術實現庫存周轉率的最大化。
從法律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30條明确規定即時交易屬于"要約與承諾同時達成"的特殊契約形式,要求交易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标的物可即時交付。
術語在供應鍊管理中的延伸含義指代VMI(供應商管理庫存)模式下的自動補貨機制,沃爾瑪等零售巨頭通過EDI系統實現此類即時庫存調配,相關技術規範收錄于ISO 28000物流标準體系。
“即時出售”是一個結合“即時”與“出售”的複合詞,指在交易過程中迅速完成商品或資産所有權轉移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即時出售強調交易的即時性,即買賣雙方在達成協議的同時完成标的物所有權和價款的轉移,通常表現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例如,股票市場中投資者根據實時行情快速賣出股票(),或外貿中商品與貨款同步交割()。
法律與經濟視角
從合同履行角度看,即時出售屬于現物買賣,雙方義務在合同成立時即履行完畢,無需約定後續履行時間()。
如需進一步了解交易流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9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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