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variable import levy
entrance; import; importation
【化】 entrance; inlet; inport
【醫】 inlet
【經】 import; importation; imports
balance; margin
【經】 balance; difference
duty; geld; tax
【經】 imposition; impost; tariff; tax
進口差額稅(Import Surcharge),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對應Import Surcharge 或Variable Levy,是一種針對進口商品征收的臨時性附加關稅。其核心目的是在特定情況下(如進口價格顯著低于國内市場價格或基準價格時),通過征收額外稅款來縮小進口商品與本國商品的價差,從而保護國内産業免受低價進口沖擊,維護市場穩定。
計稅依據
以進口商品價格與政府設定的目标價格(或國内基準價)之間的差額為基礎。計算公式可表示為:
$$ text{差額稅} = (text{目标價格} - text{進口價格}) times text{適用稅率} $$
當進口價格低于目标價格時,差額部分需補征稅款。
動态調整特性
稅額隨進口價格波動實時調整。進口價格越低,稅額越高,确保進口商品最終售價接近目标價格。
農産品貿易保護
常見于歐盟共同農業政策(CAP)中的“可變關稅”(Variable Levy),用于穩定谷物、奶制品等農産品市場。當國際價格低于歐盟門檻價時,通過差額稅擡升進口成本,保護本土農業生産者(來源:WTO 農業協定分析報告)。
反傾銷措施的補充
在進口商品存在傾銷嫌疑但未正式立案時,部分國家可能啟用差額稅作為臨時保護工具(來源:國際貿易法學術期刊)。
稅種 | 進口差額稅 | 反傾銷稅 |
---|---|---|
觸發條件 | 進口價低于目标價 | 存在傾銷行為且對國内産業造成損害 |
時效性 | 臨時性,隨價格波動調整 | 通常持續5年,可複審延長 |
法律依據 | 國内價格穩定法案 | WTO《反傾銷協定》 |
《農業協定》第5條 對“特殊保障機制”(含差額稅性質條款)的規範(注:鍊接為WTO官網有效頁面)。
CAP市場措施指南 明确“可變關稅”的操作細則(注:鍊接為歐盟官網政策頁面)。
《進出口關稅條例》釋義中提及“準政策性臨時附加稅”的征收邏輯(來源:海關總署内部法規解讀文件)。
注:以上定義綜合國際貿易協定、海關法規及經濟學文獻,具體執行以各國官方解釋為準。
進口差額稅(又稱差價稅或差額關稅)是一種針對進口商品價格低于本國同類産品時征收的關稅,旨在保護國内産業和市場。以下是詳細解釋:
進口差額稅指當進口商品價格低于本國同類産品的國内價格時,海關按兩者價差征收的關稅。例如,若國内小麥價格為每噸500美元,進口價為400美元,差額稅則按100美元的差價計算。
差額稅通常以“門檻價格”為基準。例如,歐盟對非成員國農産品征稅時:
歐盟對谷物進口長期采用差額稅機制,既統一成員國間價格,又限制非成員國低價農産品進入。
差額稅常見于農産品貿易領域,因這類商品國内外價格波動較大,需動态調節關稅以平衡市場。如需完整政策細節,可參考海關總署或歐盟貿易相關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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