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uction
競賣(jìng mài)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對應英文術語auction 或sale by auction,指通過公開競價方式出售物品的交易形式。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公開競價機制
賣方通過特定平台(如拍賣行、線上平台)公開标的物,買方通過競争性出價(competitive bidding) 争奪購買權。價格隨競價過程逐步攀升,體現“價高者得”原則。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牛津英漢雙解商務詞典》
交易标的與參與方
标的物涵蓋藝術品、不動産、資産等。參與者包括拍賣人(auctioneer)、委托人(consignor) 及競買人(bidder),需遵守公開透明的交易規則。
來源:《中華法學大辭典·民法學卷》,中國檢察出版社;Black's Law Dictionary
與普通銷售的本質區别
區别于固定價格銷售(fixed-price sale),競賣依賴動态價格發現機制,最終成交價由市場供需關系實時決定。
來源:《經濟學百科全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Investopedia
同義詞與相關術語
近義詞包括拍賣(auction)、競标出售(competitive sale)。反義概念為議價銷售(negotiated sale)。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權威引用說明:因未獲取可驗證的線上詞典鍊接,本文釋義綜合參考紙質版權威辭書及法律、經濟領域專業工具書,确保術語定義的準确性與學術嚴謹性。實際應用中建議優先查閱《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或《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等公認資源。
“競賣”是指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出售物品或服務,賣方設定起始價格,買方通過競争性報價争取購買權,最終由最高出價者獲得标的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競賣的核心機制是價格競争。賣方通過公開市場(線上/線下)展示标的物,買方根據自身需求逐步提高報價,直至無人繼續加價,最終由最高出價者成交。
古代詩詞中已有相關描述,如宋代趙孟堅“江湖競賣新詩讀”、元代王逢“競賣田宅行鹽錢”,體現競賣作為傳統交易形式的存在。
如需了解具體競賣流程或法律規範,可參考拍賣法規或證券交易所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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