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name share
put down one's name; sign
ply; section; share in a company; stock; strand; thigh
【醫】 femora; femur; mero-; thigh
【經】 section; share
記名股(Registered Share)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類型之一,其核心特征為股東姓名或名稱需明确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及股票憑證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應當載明股東姓名或名稱,并需經依法設立的證券登記機構登記。該股票類型在股權轉讓時需履行法定程式,包括籤訂書面協議、辦理過戶登記等,相關流程受《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範。
國際金融領域通常将記名股對應為"registered stock",其權屬關系以公司登記簿為準,區别于無記名股的匿名持有特性。世界銀行《公司治理報告》指出,記名制度可有效防範股權糾紛,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在實踐應用中,上市公司普遍采用記名股形式,如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所有上市股票必須為記名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披露規則同樣強調,注冊證券持有人享有完整的股東表決權和分紅請求權。
記名股,又稱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及公司股東名冊上明确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其核心特點在于所有權歸屬的明确性和轉讓程式的規範性,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記名股需同時在股票票面和公司股東名冊登記股東信息。根據《公司法》第129條,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必須為記名股,且需記載其全稱或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以代表人姓名代替。
常見于需嚴格管理股東關系的場景,如向公司發起人、法人機構等定向發行。無記名股則適用于高流動性需求,轉讓時無需過戶。
記名股通過實名登記和規範轉讓機制,平衡了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保護。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操作流程,可參考《公司法》或相關司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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