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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法英文解釋翻譯、聯合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combination method

分詞翻譯:

聯的英語翻譯:

couplet; join; unite
【醫】 sym-; syn-

合法的英語翻譯:

be within the law; legality; legitimacy
【法】 be within the law; legality

專業解析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語境

聯合法(Joint Law)在漢英法律詞典中通常指代兩種含義:

  1. 程式性概念:指多個法律主體(如國家、組織)通過協商形成統一法律規則的過程,對應英文術語"Joint Legislation" 或"Collaborative Enactment"。例如國際條約的聯合制定過程(如《巴黎協定》)。
  2. 實體法概念:指規範聯合行為(如企業聯合、行政聯合執法)的具體法律條文,英文譯為"Law on Joint Actions" 或"Cooperative Regulations",例如《反壟斷法》中對企業聯合壟斷的規制條款。

二、權威來源與翻譯依據

  1. 《元照英美法詞典》(第2版)
    • 定義"Joint Legislation"為:"兩個以上立法機關共同參與制定的法律",強調立法主體的協作性。
    • 來源: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修訂版(無公開鍊接,需查閱實體書或權威數據庫)。
  2. 《英漢法律詞典》(第三版)
    • 将"聯合法"譯為"Consolidated Act",特指多部法律合并後的統一文本,例如英國《1845年公司條款聯合法》(Companies Clauses Consolidation Act 1845)。
    • 來源:法律出版社,2019年(官方出版物,無線上公開鍊接)。
  3. 聯合國法律術語數據庫(UNTERM)
    • 在"國際環境法"條目中,"聯合立法框架"譯為"Joint Legislative Framework",用于描述跨國法律協作機制(例:跨境污染治理協定)。
    • 可參考:UNTERM 數據庫(需檢索具體術語)。

三、翻譯實踐要點

  1. 語境區分:
    • 若指立法行為,用"Joint Legislation"(如:中美聯合立法應對氣候變化 → Sino-US joint legislation on climate change)。
    • 若指法律文本,用"Consolidated Act"(如:英國《1845年鐵路聯合法》→ Railways Clauses Consolidation Act 1845)。
  2. 避免歧義:

    "聯合執法"(Joint Law Enforcement)不可簡化為"聯合法",需明确行為主體(例:cross-departmental joint law enforcement)。


四、實用建議

注:部分專業詞典無公開電子版,建議通過高校圖書館或法律數據庫(如Westlaw、HeinOnline)獲取完整釋義。

網絡擴展解釋

由于未搜索到與“聯合法”直接相關的信息,目前無法提供該術語的權威解釋。根據常見語境,“聯合法”可能有以下潛在含義,但需結合具體領域确認:

  1. 法律領域
    可能指多個法律條款、法規或法律體系的聯合應用。例如,在處理跨國案件時,可能需聯合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進行綜合判斷。

  2. 統計/市場研究
    可能指“聯合分析法”(Conjoint Analysis),用于評估多個因素對消費者決策的影響。例如,通過組合産品屬性(價格、功能等)分析用戶偏好。

  3. 醫學領域
    可能指聯合療法,即結合多種治療手段(如藥物+手術)的綜合治療方案。

  4. 工程或管理
    可能指跨部門、跨領域的協作方法,強調資源整合與協同合作。

建議:因缺乏具體上下文,以上僅為推測。若您能提供更多背景信息(如所屬學科、應用場景等),可進一步縮小範圍并給出精準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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