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icameral
【法】 bicameral system; two-chamber system
兩院制(Bicameralism)是立法機構由兩個獨立議院組成的政治制度,其核心特征體現在權力制衡與多元利益代表。根據《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10版,"bicameral"定義為"(立法機構)由兩部分組成的"(來源: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該制度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結構組成 兩院通常分為上議院(Upper House)與下議院(Lower House),例如英國的貴族院(House of Lords)和平民院(House of Commons)。這種架構源自1215年《大憲章》确立的等級代表制(來源:英國議會官網)。
核心功能 上議院側重審議修訂,如美國參議院擁有批準條約權;下議院主導財政立法,體現《美國憲法》第一條确立的"錢袋權"原則(來源:美國國會研究服務部報告)。
代議差異 英國下議院通過選區直選産生,上議院則由任命制與世襲制混合組成,這種設計繼承自1341年形成的議會分立傳統(來源:《大英百科全書》"Parliament"條目)。
典型應用案例包括:
該制度通過《聯邦黨人文集》第62篇論證的"雙重保障"機制,有效防止立法專斷(來源:美國國家檔案館聯邦黨人文集)。
兩院制是資本主義國家立法機構分為兩個獨立議院(通常稱為上議院和下議院)共同行使立法權的政治制度,其核心特點與運作機制如下:
兩院制起源于17世紀的英國,後為多數資本主義國家采用。其本質是通過分權制衡實現立法決策的多元性,代表不同利益群體(如地區、階層或貴族),避免單一議院權力過于集中。
不同國家對兩院的稱呼各異:
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單院制),強調民主集中制原則,與兩院制有本質區别。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國家的兩院制運作,可參考權威政治學文獻或政府官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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