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稅英文解釋翻譯、糧食稅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grain tax
分詞翻譯:
糧食的英語翻譯:
commissariat; foodstuff; provision; purveyance
【經】 commissary; provisions
稅的英語翻譯:
duty; geld; tax
【經】 imposition; impost; tariff; tax
專業解析
糧食稅(Grain Tax)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曆史解析
一、術語定義
糧食稅(漢語拼音:liángshí shuì)指政府向農業生産者征收的以糧食實物為形式的農業稅。其核心特征是以農産品(如谷物、小麥等)而非貨币作為納稅标的。
英語對應詞:
- Grain Tax(直譯):強調以糧食為征收對象,常見于曆史政策語境。
- Tax in Kind(實物稅):廣義術語,涵蓋以實物抵稅的稅制形式。
二、曆史背景與政策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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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俄新經濟政策(1921–1928)
- 列甯政府以糧食稅(продналог, Prodnalog) 取代餘糧收集制,允許農民自由交易剩餘農産品,旨在恢複戰後經濟。稅率為收成的10–15%,遠低于此前強制征收比例。
- 來源:蘇聯經濟政策史料(如《列甯全集》第3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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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至近代的實物稅制
- 唐代"租庸調"、明代"一條鞭法"改革前,中國長期存在以糧食、布匹等實物納稅的制度,統稱"田賦"。
- 來源:《中國賦稅史》(國家稅務總局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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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國的農業稅演變
- 1949年後,中國實行公糧制度,按土地産量征收糧食實物。2006年全面廢止農業稅,标志着實物稅退出曆史舞台。
-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1958年頒布,2005年廢止)。
三、政策意義與經濟邏輯
- 目的:保障糧食儲備、穩定物價,尤其在物資短缺時期。
- 局限性:運輸儲存成本高,易受糧食質量波動影響,現代稅制中已被貨币稅替代。
四、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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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典釋義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以糧食形式繳納的農業稅。"
-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Grain Tax: A tax levied in the form of grain, historically significant in agrarian econom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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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
- 劍橋大學經濟史研究:實物稅在轉型經濟體的作用分析(Cambridge Studies in Economic History)。
- 中國社科院《中國農村經濟》:農業稅制改革對糧食安全的影響(2004年刊)。
注:本文基于曆史政策文獻及權威詞典釋義,未引用可公開驗證的線上鍊接。建議查閱圖書館藏《中國賦稅史》《列甯全集》等原始資料,或學術數據庫(JSTOR、CNKI)獲取詳細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
糧食稅是一種以糧食為主要征收對象的稅種,在不同曆史時期和國家的語境下具有特定含義。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糧食稅通常指對農業生産者或糧食經營者征收的稅,屬于間接稅的一種。其核心功能包括調節糧食生産流通、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在中國古代稱為"稅糧",指以實物形式征收的農業稅。
二、蘇聯新經濟政策時期的典型實踐
列甯在1921年推行新經濟政策時,以糧食稅取代戰時共産主義時期的餘糧收集制,成為政策轉型的核心标志。其特點包括:
- 差别稅率:富農稅率最高,中農和貧農遞減,赤貧戶免稅
- 征收标準:總額較餘糧收集制減少約45%(從4.2億普特降至2.4億普特)
- 政策效果:允許農民自由支配餘糧,恢複市場交易,促進農業生産複蘇,緩解工農矛盾
三、現代國家的應用差異
- 高稅率國家:通過稅收支持農業發展,提高農民收入(如部分歐洲國家)
- 低稅/免稅國家:為保障糧食供應和價格穩定采取優惠政策(如東南亞多國)
- 中國實踐:2004年起逐步減免農業稅,2006年全面取消延續千年的"皇糧國稅"
四、曆史意義
糧食稅制度在蘇聯的實踐驗證了"通過市場機制過渡到社會主義"的可能性,為經濟落後國家探索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提供了理論依據。其核心思想——通過稅收調節而非強制征收來平衡國家需求與農民利益——至今仍具借鑒價值。
如需了解具體國家的糧食稅政策細節,可查閱相關曆史文獻或政府經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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