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ccumulated surplus
accumulate; accumulation; cumulate; cumulation; heap; pile
【醫】 accumulation
【經】 accumulate
profit; surplus
【經】 earnings; rest; surplus; surpluses
在會計和財務領域,"累積盈餘"(Accumulated Surplus)指企業或組織在經營過程中未分配利潤的累計總額,反映長期財務積累狀況。該概念在漢英詞典中常對應"accumulated surplus"或"retained earnings",具體含義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財務構成要素
累積盈餘由淨利潤扣除股利分配後的餘額構成,包含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等專項儲備。根據國際會計準則(IAS 1),其計算式為:
$$
text{累積盈餘} = sum (text{淨利潤} - text{股利分配})
$$
該科目列示于資産負債表的股東權益部分,區别于實收資本等投入性資本。
管理決策指标
企業通過調節股利政策控制累積盈餘規模,既可作為再投資資金來源,又可增強抗風險能力。世界銀行《企業財務分析指南》指出,制造業企業通常保持15-25%的盈餘留存比例以支持設備更新。
監管合規要求
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規定,上市公司須将不低于10%的稅後利潤轉入法定盈餘公積,直至達到注冊資本50%方可停止計提。該機制通過強制儲蓄保障債權人權益。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将累積盈餘歸類為權益變動表的核心項目,強調其與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正相關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第220號公告則要求詳細披露盈餘構成變動原因。
累積盈餘(或累計盈餘)是會計中的一個重要概念,主要用于反映企業或單位在一定時期内積累的未分配利潤及調整項。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累積盈餘指企業或單位曆年實現的淨利潤扣除盈餘分配(如股息、利潤分配)後的滾存金額,同時包含因資産調撥、資金調配等産生的淨資産變動額。它屬于所有者權益的一部分,體現企業長期經營的積累成果,為未來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借:本年盈餘分配
貸:累計盈餘
如需進一步了解會計處理細節,可參考正保會計網校或高頓教育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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