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 radar control area
radar
【醫】 radar
【計】 control area
雷達控制區(Radar Control Area)是指由地面雷達系統實時監控并實施空中交通管制的特定空域範圍。該術語在航空管制領域具有明确的技術定義與操作規範,其核心功能包括航空器定位識别、飛行間隔保持、航路動态調整等。根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空中交通管理規程》,雷達控制區的空域劃分需滿足最小垂直間隔300米、水平間隔9.3公裡的國際标準,通過二次監視雷達(SSR)和一次監視雷達(PSR)協同運作實現三維空間監控。
在技術實現層面,雷達控制區采用S模式雷達數據鍊系統,通過24位飛機地址碼進行航空器唯一标識,管制員可實時獲取高度層(Flight Level)、地速(Ground Speed)及航向角(Heading Angle)等關鍵參數。中國民航局《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第91條明确規定,在雷達覆蓋區域内,管制指令發布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2秒,确保航空器動态實時可控。
從空域管理維度,雷達控制區通常劃分為終端管制區(TMA)和航路管制區(ARTCC)兩級架構。終端區覆蓋半徑約90海裡,重點管理機場起降階段的航空器;航路區則沿空中走廊延伸,采用雷達高度層分配機制實施縱向間隔管理。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AC 7110.65文件指出,現代雷達控制區已整合ADS-B信號,實現傳統雷達與星基導航系統的數據融合。
該術語在《英漢航空詞典》(第三版)中的對應解釋強調其“主動式空域監控”特性,與程式管制區(Procedural Control Area)形成技術對比。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運行安全報告顯示,全球90%以上的民航運輸量現已在雷達控制區内完成。
“雷達控制區”是一個專業術語,通常指由雷達系統監控和管理的特定空間範圍,主要用于目标探測、跟蹤或交通管制。以下是詳細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領域(如航空管制參數或汽車雷達技術細節),可參考專業文獻或行業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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