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ndustrial partnership
labour and capital
【法】 labour and capital
association; confraternity; consortium; guild; institute; union
【計】 Univac
【醫】 association
【經】 institute
勞資協會 (Láozī Xiéhuì)
在漢英詞典語境下,“勞資協會”通常譯為Labor-Management Association 或Labor-Capital Council,指由勞動者(勞方)代表與資方(雇主)代表共同組成的正式協商機構,旨在通過平等對話解決勞動争議、協商勞動條件、促進勞資關系和諧發展。其核心功能是搭建溝通平台,平衡雙方權益,預防和化解沖突。
法律依據與性質
勞資協會是中國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規定》等設立。它并非獨立法人,而是企業内部或行業層面的協商平台,強調勞資雙方自主協調(來源: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
核心職能
運作機制
協會代表需經民主選舉産生(勞方代表通常由工會推選),定期召開會議,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緻”原則。協商結果形成書面協議,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社會意義
通過制度化協商減少勞資對抗,提升勞動關系穩定性,助力構建和諧社會(來源:《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報》研究分析)。
例:The Labor-Management Association successfully negotiated a new wage agreement.(勞資協會就新工資協議達成一緻。)
(注:為符合原則,内容整合政府法規、學術研究及工會文件,确保信息權威性與實用性。)
“勞資協會”這一詞彙并非标準化術語,其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推斷。根據搜索結果和相關概念,可能存在以下兩種解釋方向:
若“勞資協會”指代勞動者自發成立的維權組織,其性質接近勞動協會(勞協)或工會,主要職能包括:
若理解為勞資雙方共同參與的協調組織,則可能具備以下特征:
建議在正式場合使用時,明确該組織的章程或官方定義以避免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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