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st of goods on hand
庫存商品成本(Inventory Cost of Merchandise)在會計和商業領域中指企業為銷售而持有的商品在取得和儲存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于該商品的全部必要支出。以下是漢英對照的專業解釋:
中文釋義
庫存商品成本是企業購入或生産待售商品時,可直接歸屬于該商品的采購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在資産負債表中,它以曆史成本計量,反映企業持有的未售出商品的實際投入價值。
英文對照
Inventory Cost of Merchandise refers to the aggregate expenditure directly attributable to the acquisition of goods for resale, including purchase price, import duties, transportation, handling costs, insurance, and other costs incurred in bringing the inventory to its present location and condition. It is measured at historical cost under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GAAP) and IFRS.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庫存商品成本包括:
商品買價、進口關稅、消費稅等稅費(不可抵扣部分)、供應商折扣後的淨額。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
若涉及再加工(如分裝、貼标),包含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分攤。
運輸費(FOB/CIF條款差異)、倉儲保險費、合理損耗等直接關聯支出。
來源:清華大學《會計學原理》(第5版)
$$ begin{aligned} text{期末庫存商品成本} &= text{期初庫存成本} + text{本期購入成本} - text{本期銷售成本} end{aligned} $$
庫存商品 vs. 在産品/原材料
“庫存商品”特指已完成采購或生産流程、可直接銷售的成品(Finished Goods),區别于半成品(Work-in-Progres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s)。
來源:牛津會計詞典(Oxford Dictionary of Accounting)
成本 vs. 市價
會計上禁止按市價增值确認利潤(收入實現原則),僅當市價低于成本時計提跌價準備。
庫存商品成本是指企業在持有或取得可供銷售的商品過程中所發生的全部費用支出。根據不同的取得方式和成本類型,其構成可歸納如下:
一、按取得方式分類
外購商品成本
包括采購價格、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挑選整理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如進口關稅、消費稅等)。
自制商品成本
涵蓋直接材料(如原材料)、直接人工(生産工人工資)和制造費用(如車間水電費、設備折舊等分攤費用)。
委托加工商品成本
包括耗用的原材料成本、加工費、往返運輸費、裝卸費,以及受托方代收的消費稅(若不可抵扣)。
二、按成本類型分類
取得成本
包括訂貨成本(如采購部門費用、文件處理費)和商品本身的購置成本。
儲存成本
涉及倉儲租金、庫存管理人工費、保險、商品損耗、資金占用利息等。
缺貨成本
因庫存不足導緻銷售機會喪失、客戶流失或緊急補貨産生的額外費用。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會計處理或成本控制方法,可參考上述标注的網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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