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net income before income taxes
deduct; deduct from; deduction; make allowance for; recoup; take out
【經】 deduct; subtract; withhold
【經】 income tax; taxes on income
before; ago; beforetime; formerly; old; previously
【經】 flat yield; income net; net earnings; net gain; net income
net profit contribution
在會計與財務領域,"扣除所得稅以前的淨收益"(英文對應術語為"Net Income Before Income Tax"或"Earnings Before Tax, EBT")指企業在特定會計期間内,扣除所有經營成本、利息支出及非經營性損益後,但尚未繳納所得稅的最終利潤金額。該指标反映了企業核心業務盈利能力,是衡量企業稅前財務表現的核心指标之一。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的定義,其計算邏輯可表示為: $$ EBT = 營業收入 - 營業成本 - 營業費用 + 營業外收入 - 營業外支出 - 利息支出 $$ 該公式體現了對經營效率、資本結構和非常規損益的綜合考量(來源: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官網)。
在財務分析實務中,該指标具有雙重價值:其一作為所得稅計算的稅基,其二作為企業橫向比較的标準化參數(因各企業稅率政策可能存在差異)。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指出,投資者更傾向使用EBT進行跨行業盈利能力評估(來源:《企業財務報告準則解讀》)。
值得注意的相關概念包括:
(注:相關專業定義可參考劍橋大學出版的《英漢雙解會計詞典》第5版第三章)
“扣除所得稅以前的淨收益”是財務領域的重要概念,通常指企業在計算所得稅費用前的淨利潤,也稱為稅前利潤或利潤總額。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它表示企業在扣除所得稅費用前的最終經營成果,綜合了營業收入、成本、各項費用及非經營性收支(如投資收益、利息支出等),但尚未減去所得稅。
計算公式
[
text{稅前利潤} = text{營業利潤} + text{營業外收入} - text{營業外支出}
]
其中,營業利潤已包含毛利潤、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若某企業營業利潤為500萬元,營業外收入20萬元,營業外支出10萬元,則:
[
text{稅前利潤} = 500 + 20 - 10 = 510 text{萬元}
]
假設所得稅稅率為25%,則淨利潤為 (510 times (1 - 0.25) = 382.5 text{萬元})。
不同會計準則(如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具體計算細節可能有差異,需結合報表附注理解具體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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