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unsubscribed shares
not
admit; identify; know; recognize
share; stock
【經】 interest; share; shares; shares of stock
未認股份(英文:Unsubscribed Shares)指公司已授權發行但尚未被投資者認購或購買的股份。這些股份雖然包含在公司核準發行的總股本内,但當前未被任何股東持有,處于待認購狀态。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授權未發行狀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股份發行的規定,公司需在章程載明的股本總額内分次發行股份。未認股份屬于已獲股東會或董事會授權發行,但尚未實際售出或分配給特定對象的股份部分。其本質是發行權未行使完畢的預留股份。
認購權與義務分離
未認股份的存在意味着潛在投資者(如原有股東、員工或公衆)擁有認購權利但尚未履行認購行為。例如在配股(Rights Issue)中,股東可選擇放棄認購權,導緻部分股份短期内處于“未認”狀态。
權威參考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 Black's Law Dictionary: "Unsubscribed Shares" definition (Thomson Reuters)
- 《元照英美法詞典》:未認股份的司法實踐釋義(北京大學出版社)
"未認股份"通常指在公司發行股票過程中未被投資者認購或認購不足的股份。其含義可以從兩個角度理解:
發行認購角度 企業計劃發行的股份中,未被投資者認購的部分。例如某公司計劃發行1億股,但最終僅售出9,000萬股,剩餘的1,000萬股即為未認股份。這類股份不能計入公司實收資本。
權益歸屬角度 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指股份所有權尚未被合法主張或登記的股份,如繼承、贈予等情形下尚未完成過戶手續的股份。
補充說明:
需注意:不同語境下該詞可能存在理解偏差,建議參考《公司法》等法規文件獲取更權威解釋。涉及具體法律或財務問題時,應向專業機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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