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 extraterrestrial disposal
deep space
【法】 outer space; space
deal with; dispose; handle
【醫】 disposal
【經】 disposition
外層空間處置(wài céng kōng jiān chǔ zhì)
英文術語:Outer Space Disposal
詞性:名詞短語
領域:航天法、空間技術、國際法
指在外層空間(地球大氣層以外的宇宙區域)中對航天器、衛星、空間碎片或其他空間物體進行主動移除或終結運行的技術與法律程式。其核心目的是防止空間碎片累積、避免軌道碰撞風險,并維護空間環境的可持續性。
依據聯合國《外層空間條約》(1967)第9條,各國需避免空間有害污染,并承擔國際責任。外層空間處置需符合《空間碎片減緩指南》(UN COPUOS制定),要求航天器壽命結束時實施離軌操作(如受控再入大氣層焚毀,或移至“墳墓軌道”)。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具體鍊接,來源标注采用機構名稱及文件标題;實際引用時建議補充官方網址,如UNOOSA、ESA官網等。)
“外層空間處置”是一個涉及國際法和航天技術的專業術語,其含義及相關信息可綜合如下:
外層空間處置(Extraterrestrial Disposal)主要指将放射性廢物等物質通過航天技術運送至地球大氣層以外的空間進行處理的方案。這一概念源于對核廢料長期安全儲存的探索,但實際應用仍面臨技術和法律挑戰。
外層空間活動需遵守《外層空間條約》等國際法規,強調和平利用、國際合作及保護地球環境的原則。目前尚無專門針對外層空間處置的條約,相關活動需結合現有法律框架審慎評估。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國際法條款,可參考外層空間法研究文獻或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技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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