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吐露"作為漢語常用動詞,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對應英文"reveal"或"disclose",指将隱藏于内心的思想、情感或秘密主動表達出來。根據《現代漢語詞典》(漢英雙語版),其核心語義包含三個層面:一是情感層面的宣洩,如"吐露心聲";二是信息層面的公開,如"吐露實情";三是帶有主觀選擇性的表述,如"吐露部分細節"。
在語義演變方面,牛津漢英詞典指出該詞源自動詞"吐"(to emit)與"露"(to expose)的複合結構,既保留着生理層面的"口述"特征(如《說文解字》中"吐,寫也"),又發展出抽象的心理外化功能。劍橋漢英詞典特别強調其使用場景多涉及私密信息,常與"秘密""實情""苦衷"等賓語搭配,在交際中具有突破信息壁壘的語用價值。
權威語料庫統計顯示(北京大學CCL語料庫,該詞在正式場合出現頻率達73%,常與"坦誠""懇切"等副詞連用,在跨文化交際中對應英語"confide"時需注意語境差異。商務印書館《漢英大詞典》特别提示其與"透露"的細微區别:前者側重主動傾訴,後者多指被動洩露。
“吐露”是一個漢語動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說出實情或真心話
指将内心的想法、秘密或情感坦誠表達,常用于人際交流中傳遞真實信息。
例句:
顯露
指通過間接方式(如表情、環境細節)透露出某種信息或情感。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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