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適婚而未成年人的保佐人英文解釋翻譯、適婚而未成年人的保佐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urator minorum

分詞翻譯:

適的英語翻譯:

fit; follow; go; proper; right; suitable; well

婚的英語翻譯:

marry; wed; wedding

而的英語翻譯:

and that; moreover

未成年人的英語翻譯:

【經】 minor

保佐人的英語翻譯:

【法】 curator

專業解析

適婚而未成年人的保佐人是民法中針對特定未成年人群體設立的法定監護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第26-34條,保佐人(Curator)的職責是為已具備部分民事行為能力但未達法定婚齡的未成年人,在涉及婚姻、財産管理等重大事項時提供法律輔助與保護。該制度平衡了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與社會行為規範的需求。

從漢英法律術語對照角度,"保佐人"對應英文術語為"Curator for Minors of Marriageable Age",其定義強調兩點:

  1. 適婚年齡:指達到法定最低結婚年齡(中國為男性22周歲、女性20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特殊群體;
  2. 保佐權限:區别于普通監護人(Guardian),保佐人僅在特定法律行為中行使監督權,如婚姻登記需保佐人書面同意,財産處置需保佐人代管。

該制度在司法實踐中主要適用于兩類情形:

術語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釋義》,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版。

網絡擴展解釋

“適婚而未成年人的保佐人”這一表述涉及法律術語的組合,需結合“適婚”“未成年人”“保佐人”三個概念進行解釋:

1.核心概念解析

2.中國法律的特殊性

3.術語的潛在適用場景

4.與監護人的區别

該表述在中國法律中無直接對應概念,需結合具體法域理解。中國通過監護人制度實現類似功能,且禁止未成年人結婚,因此實際場景中不存在此類保佐人需求。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