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heads of dipolmatic mission
使館館長(Head of Mission)是外交實踐中代表派遣國駐外機構最高級别的外交官員,其核心職責包括全面領導使館工作、維護本國利益以及與接受國政府進行正式交涉。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第14條,使館館長分為三個等級:大使或教廷大使(Ambassador/Nuncio)、公使或教廷公使(Minister/Internuncio),以及代辦(Chargé d'Affaires)。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使館館長"對應的英文術語為"Head of Mission",亦可稱為"Ambassador"(特指大使級館長)。美國國務院《外交手冊》定義其職能為"代表派遣國行使外交特權,協調雙邊政治、經濟及文化事務"。中國外交部官網明确,大使級館長需由國家元首任命,享有最高外交禮遇,負責向駐在國傳達本國政府立場。
不同等級的館長職權差異顯著:大使可直接請求谒見駐在國元首,而代辦通常僅在臨時代辦期間行使館長職責。聯合國《外交官特權與豁免公約》規定,所有等級的使館館長均享有不可侵犯權及刑事管轄豁免。
使館館長是一國派駐另一國的外交代表機構中的最高負責人,其職責和級别根據國際外交慣例及《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規定,具體如下:
使館館長分為三個等級:
使館除館長外,還包括:
現代外交實踐中,大使館是主要形式,公使館和代辦處較為罕見。若館長臨時缺位,通常由參贊擔任臨時代辦代行職責。
如需進一步了解使館運作細節,可參考《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或外交機構官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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