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oducers' association
【化】 producer
【經】 producer
【經】 ring
生産者聯合組織(Producer Cooperative)是由獨立生産者自願聯合形成的經濟實體,旨在通過資源整合與協作提升市場競争力。其核心特征表現為成員共同擁有生産資料、民主決策機制以及利潤按勞動或交易量分配的原則。
從組織結構分析,此類聯合體通常采用“一人一票”管理模式,成員保留生産自主權但共享品牌、技術及銷售渠道。加拿大農業食品經濟研究中心指出,這種模式可将個體生産成本降低18%-25%。曆史可追溯至19世紀歐洲手工業者聯盟,現代形态在農産品加工(如新西蘭恒天然乳業)、工藝品制造等領域尤為突出。
經濟優勢體現在三方面:①集中采購降低原材料成本(美國農業部數據顯示降幅達30%);②标準化生産增強議價能力;③風險共擔機制提升抗市場波動能力。典型案例如日本JA全農,通過聯合210個地方農協實現年銷售額680億美元。
生産者聯合組織是指多個生産者通過自願聯合形成的經濟實體,旨在通過資源共享、協作生産提升效率和競争力。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生産者聯合組織是由個體生産者或企業共同組建的集體性經濟組織,成員通過資金、技術等資源整合實現聯合生産。例如,生産合作社是典型形式,屬于小生産者聯合的集體經濟實體。
核心特征
常見類型
經濟與社會作用
生産者聯合組織通過集體協作實現資源整合,常見于農業、手工業等領域,其核心是民主管理、風險共擔和利益共享。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可參考生産合作社相關定義(來源:、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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