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inority representation
few; fewness; handful; minority; paucity; small number
【經】 minority
delegate; deputation; deputy; represent; commissary; representation
representative
【經】 on behalf of; panel; rep
make; manufacture; restrict; system; work out
【計】 SYM
【醫】 system
少數代表制(Minority Representation System)是一種政治選舉制度,旨在保障少數群體在立法機構或決策層中的代表權,确保其利益訴求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得到體現。該制度通過特定機制設計,彌補傳統多數決選舉模式下少數群體被邊緣化的缺陷。
根據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對少數群體權利的解釋,少數代表制的核心在于通過配額制(Quota System)、選區劃分調整或比例代表制延伸規則,為少數民族、宗教少數派、語言少數群體等預留代表席位。例如中國實行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人大代表選舉中依法保障各少數民族代表名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五十九條規定的代表構成原則。
國際選舉制度基金會(International IDEA)的選舉制度手冊指出,該制度在以下場景中具有特殊價值:
牛津大學政治學研究顯示,合理的少數代表制能使立法機構的決策包容性提升23%-41%(2019年數據)。但世界銀行治理報告也警示,若設計不當可能引發多數群體反彈,或造成代表固化現象。中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在《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白皮書中強調,制度設計需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少數代表制”是政治學中的一個概念,通常指在選舉或決策機制中,通過特定制度設計保障少數群體(如少數黨派、少數族群等)獲得一定代表權的制度。以下是綜合解釋:
核心定義
該制度旨在平衡“多數決原則”可能導緻的少數權益被忽視的問題,通過選舉規則(如比例代表制、混合制)或席位分配方式,使少數群體在代議機構中獲得與其人口比例相當或受保護的代表席位。
與“代表制”的關系
基于對代表制“以在場者中介實現缺席者權益”的描述,少數代表制可視為一種特殊實現形式——通過制度設計讓少數群體的“缺席者”訴求被在場代表傳遞。
“少數”的界定
根據,“少數”指數量上較少但需被重視的群體(如種族、語言、政治立場的少數派),其核心矛盾是“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下如何避免邊緣化。
常見形式
注意:由于搜索結果未直接提供該術語的完整定義,以上解釋基于政治學常見理論與搜索結果中的關聯概念推斷。建議結合更權威的政治制度文獻進一步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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